李素的正统论和立信论是很难懂透彻的,所以刘备学几次无法完全掌握很正常。
法正为代表的朝臣,学完之后依然难以区分“兵者诡道”和“立国以信”之间的界限,也是依然模糊的。
尤其是分歧于“对于失信、耍诈过的敌人是否能以暴易暴?如果能,又该做到什么程度?是不是可以彻底不择手段不讲下限了?”
包括后世很多秦粉,一旦陷入狂热,就拿“六国也不是白莲花,大家半斤八两”来和稀泥。
这就必须把原理说清楚。
李素非常诚恳、循序渐进地跟刘备分析:“秦汉以来,治国先以韩申、后以黄老、末尊儒术。但韩申之便,久为人君所难割舍,所以偏重术、势以害法的权宜之计,屡见不鲜。
孟子以人生而有四善之性,倡信义。荀子以人性分为性、伪两部,性恶而伪可善。然此二论在百官、学士之间多遭阳奉阴违,多因读书人看透了大汉‘儒表法里’,宁可信韩非对人性之判断。
依韩非之言,‘上古竞于道德,中世逐于智谋,当今争于气力’,恶行为人所知,便会为人所防,智谋发明新诈,被骗者下次就会更加提防,互信便已不存。故争于气力之时,智谋之用尚且衰微,何况道德。
孝直此番学信义之用,到了实践施政时却再次动摇,认为‘对付本身历史上也曾使过诈的敌人,就可以不择手段、无所不用其极’。
说白了,就是被韩非的‘当今争于气力’论所诱,觉得越到后世,道德愈发沦丧。所谓人心不古、世风日下。人君倡导信义,也终究只是一时肃清风气,不得长久。
所以,要破除这种邪念,关键是要分清信义之用的界限,并且分清人性善恶的界限,从孟、荀、韩三论中寻找真谛。陛下若是有暇,臣愿由实向虚,先论实政,再论纲常。”
刘备听到这儿,也是放下筷子,正襟危坐:“贤弟尽管细细道来,今夜朕也不觉困倦,不把此中道理想透彻,怕是难以入眠。”
李素就先还是从秦始皇和六国时期的实例,来分析无信的法理对错细节:
“臣还是以孝直质疑的秦亡说起。春秋战国五百年,可谓就是一部人心不古、世风日下的典范,每到末世,道德愈发沦丧。
所以,要在最后的七国里,找出一个‘完全没有使诈失信过的国家’,还真是找不出来。所以从纯粹的信义论角度来说,活下来的七国,多多少少都有可亡之罪。真正的君子国,早就如宋襄之仁的宋国那样灭了。
但如若天下为政修史者就停留在这个层面、和稀泥,学韩非崩坏道德,那人性和治国就真没救了。我辈治学穷究天道,当然要分清其中恶性程度,尽量扬善褒恶。
所以臣苦学剖析,得出诸国‘无信之恶’,也是有本质不同的。这个分界线,就是是否试图‘灭史灭法’。换言之,无信有两种,一种是愿意付出失信代价的无信,一种是不愿意付出失信代价的无信。
前一种无信,多多少少是免不了的,是人之常情,不可苛求。正所谓人孰无过,人一辈子怎么可能一句谎都不说、所有说到的事情都信守诺言?
而一味崇尚韩非之学者,就喜欢抓住这点攻讦人性,认为所有人都只是失信程度轻重,本质并无区别。然后鼓励所有人都无信。
但我们必须看到,这种‘无信’是会付出代价的,而且绝大多数已经付出了代价,换言之,这种无信,只是一个与‘天道大义’的交易。
很多人是知道自己做不到诺言,或者说谎,会付出什么代价的,而且愿意付出这个代价。
这种时候,对于其无信,只要依法处置、依天下公义讨伐,赎清其罪即可。
六国历史上失信的时候,他们知道自己会被‘天下公义’惩罚吗?这是知道的。
齐趁燕王禅让偷袭伐燕,为天下共不齿,后来齐为乐毅反扑,几乎亡国,就是付出了代价。
其他例子还有很多,但一个共同点,就是他们做出失信行为时,是有一套‘国际法’或者说‘天下法’来惩戒他们的,他们知道逃不脱天下的谴责、
秦之失信,则有明显的膨胀过程。早年的秦,也不敢失那些导致天下全体反噬过猛的信,但到了晚年,变本加厉,有很多无信就是因为认准了‘这是最后一战,历史将终,从此再无天下法可以约束’,而额外失信……”
这个道理比较难讲清楚,李素足足花了很久,把自己的现代语言换成古代例子,中间还有诸葛亮帮他完善,才算是让刘备听懂。
不过,李素后面这半段话,如果用现代语言说给其他上帝视角的看官看,那就是很容易理解的了:
有现代法治理念和接受过基础法理学教育的,都知道,法律说到底也只是一场“强制约定交易”罢了。
换言之,法律立在那儿,甚至包括国际法原则、国际公约立在那儿,是让人不去“犯法”的么?
当然不是,如果一个人有思想准备,知道他犯某个法会受到法律的惩罚,但他就是苦大仇深非干不可,想得很清楚,
哪怕他知道报仇之后要被枪毙,他还是去干,那他就是在做一场“法定交易”嘛。
最可鄙的是那些没想清楚自己法律行为后果,抱着侥幸心理,觉得法律没用,结果被制裁了还哭哭啼啼的垃圾。
做生意也是,合同法如果写了某类合同没约定违约金的、你违约之后赔标的额的20%,然后你算了下发现宁可赔20%也比继续执行合同赚,那就依法违约、大大方方赔钱好了嘛。
谁会看不起这样的商人吗?不会的。这就叫“知道自己的行为要付出什么代价,而且做好思想准备去付出这个代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