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活半天,已经日上三竿。
叶西坡一口鸡肉没吃上,眼看着白胡子老头吃干抹净,逃得无影无踪,心中升腾起一句不雅的问候,想要无偿赠给那老头的父母亲人。
不过,看他的岁数,父母必定早已作古,那副看到美食走不动道的没出息样子,年轻时未必会有女子钟情于他,多半是个单身七十年的老光棍,老混球。
心中这样一想,叶西坡顿时感觉开心多了。不就是一只破烤鸡么,孙子才喜欢吃!
摸了摸依旧瘪瘪的肚子,叶西坡看着不远处的那一串马蹄印怔怔发呆。
“对了,附近应该有市镇才对,这么大的雪,那位大小姐的住处必定距此不远!”
叶西坡把手伸入怀中,那里有一堆金银细软,摸在手里冰冰凉,滑溜溜的,充满了质感。
“老子有钱,为什么不去下馆子,吃顿好的?”
拿定主意,叶西坡打起十二分精神,顺着马蹄印一路走去。
约莫走了两个多小时,天上的太阳已经升到了头顶。前方不远处,一个古代的市镇出现在叶西坡的视野当中,空中弥漫着袅袅的炊烟,隐隐还有饭香味传了过来,让人垂涎欲滴。
与现代都市相比,这个唐朝的市镇实在是小的可怜。
三条青石铺就的街道两旁,鳞次栉比地盖了几百间土坯为墙,草席做顶的矮小房屋。偶尔有几间高大的砖木结构的房子,犹如鹤立鸡群,尽显奢华气派。
“这几间大房子的主人都是非富即贵吧。”
叶西坡感叹着唐代的贫富差距,一边走一边观望着四周的环境,想要找寻一家饭馆。
“你是何人,不知道这是我的地盘吗?”
一个略显稚嫩的声音从背后传来。叶西坡回过头,对面站着一个年龄与自己相仿的小乞丐。用破布包着头发,衣着单薄,身材极为瘦削,仿佛一阵风都能吹倒似的。
“你的地盘?”叶西坡道。
“没错,这是我讨吃食的地方,你是何处来的野乞丐,休想在此浑水摸鱼!”
叶西坡笑了,眼睛眯成了一条缝,露出了洁白的牙齿。
“你还笑!速速离开,否则要你好看。”
叶西坡走过去,拍了拍对方的肩膀,说道:“我不会抢你吃食,相反,我还要带你吃顿饱饭,你可知哪里有饭馆,我们同去。”
小乞丐脸上微微一红,似乎对叶西坡突然过来拍他的肩膀有些猝不及防,嘴角一撇,说道:“你这样子,比我也强不了多少,还敢说大话,吹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