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平贵第二天一早就来了,仍然穿着他那身破布溜秋的乞丐服,不过气质这东西是无敌的,薛平贵长得人模狗样,有点气宇轩昂的样子,即便穿着这样破烂,在人堆里仍然是最显眼的那一个,所谓鹤立鸡群,也就是他这样了。
秦蜜有些僵硬的摸了摸胡子,话说变成一个男人,而且还是一个老男人,真是十分的不舒服啊。
点点头,果然,王宝钏十有八九是看上了这小子的颜值,和他身上的放荡不羁的另类。
试想一下,一个闺阁千金,从小被宠的要月亮不给星星,自己的未来都被父母规划得方方正正,身边的人也是经过筛选的,像薛平贵这样特立独行的人,在她眼中确实与众不同。
他的身上有王宝川无法得到的自由和洒脱,再加上容颜出众,巧舌如簧,王宝钏不喜欢才怪呢,也是王允从小将这个女儿宠的无法无天,换作任何一个有脑子的千金,都不会选择嫁给薛平贵,原因无他,这薛平贵可是个乞丐啊。
堂堂的一个贵女嫁给乞丐,不仅自己做人艰难,而且还给自己的家族蒙羞,但王宝钏就不一样了,这熊孩子就是被惯坏了,因为知道不管自己怎么蹦跶,都有父母为自己善后。
秦蜜觉得对付这样的熊孩子,可不能一味的纵容娇惯,虽然原本的轨道中王允也是下了狠心要让女儿吃苦,三击掌,断了父女情份,可是秦蜜不相信王允暗地里没有替女儿筹谋。
要不然,王宝钏一个人住在寒窑里,纤纤弱质女流一个,怎么十几年都没有饿死病死?怎么没有流氓地痞去骚扰她?
显然是有人保驾护航啊。
薛平贵被秦蜜看得浑身毛毛的,他有些不适的动了动身子,语气中颇为不耐的问:“不知王大人叫我来有何贵干?”
秦蜜疲惫脸:“我女儿看上你了,你意下如何?”
薛平贵神色动了动,没有说话。
“你不说话,这是不愿意?还是没有想好?”
秦蜜摸了摸胡子,“我也知道突然跟你说这些,有些强人所难,那天的绣球也是碰巧砸中你,对吧?所以你根本就对我女儿无意,你一直都是被动的、迫不得已的。既然如此,那就当一切都没有发生过,老夫是个惜才的人,也看得出你有大抱负,这样吧,我给你十两银子,你去街头做个买卖或者……”
自从无意间摸到了自己的胡子,秦蜜发现自己就爱上了这个摸胡子的动作。
胡子的质感和头发不一样,胡子很粗糙,很坚硬,虽然长长的,但是一点都不柔滑。
“伯父!”薛平贵打断秦蜜的话,行了个礼义正严词道:“三娘对我有情有义,我也不是背信弃义的人,况且我捡了三娘的绣球,如果再不对她负责,那于她的名声有碍,所以我愿意娶她!”
嗯,好一个正直又负责的青年。
秦蜜眯了眯眼睛,表情危险的看着他:“你可知道,你在说什么?”
薛平贵坚定的点了点头,“我和她是天定的缘分,我此生都不会辜负她。”
哦?此生都不会辜负他女儿?
那,是谁娶了代战公主?是谁见到苦守寒窑18年的原配时,还要出言调戏试探?是谁碍于名声将他女儿接回身边,却让他女儿由原配降成了平妻,还让他女儿仅仅活了18天就莫名其妙的死去?
秦蜜弹了弹衣服上不存在的灰,不屑道:“你说你要娶我女儿?怎么娶?拿什么娶?我女儿可是当朝丞相的明珠,地位仅次于皇家的公主,锦衣玉食千娇万宠的被养大,听说你家里只有个破窑洞,里面连张像样的床都没有,难道我女儿嫁给了你,就要跟你一起上街乞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