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令认得这个老头,就是那个卖面卖得死贵的老板!
王令跑到那野猪被爆头的地方,发现竟没有多少出血。
这就厉害了。
王令蹲着若有所思了好一会,最终决定要拜师。
张麻年纪不小,五十多许,这个年纪开个小店铺谋生也不奇怪,但要让他收他为徒,那就不好说了。
王令观察了这么久,发现也就一个有利于她的。
…………这家店里没有店伙计。
“这位老爷爷,您这店里收伙计吗?”
正在下面的张麻瞥了王令一眼,“啥玩意?”
什么啥玩意,问你啊!
“您这店里收伙计吗?”
“前面那一段。”
老爷爷?
王令一秒钟醒悟,立马改过来,“这位老爷,您这店里收伙计吗?”
删减一个字,意义立马不一样有木有!
张麻睨了她一眼,“不收!”
呦呵,还挺倔!
王令也不敢得罪这个人,也不说话了,只等到店里客人多一些忙一些的时候,她主动上去帮忙端碗。
初始张麻还瞪她,骂她想干啥,待王令说不收钱白帮忙的时候,张麻就不理她了,一边顺手把一碗碗面条给她。
忙碌了将近三个小时,直到大半夜,王令累得腰酸背痛才算歇了生意。
张麻走过来,开口,“很累?”
王令摇摇头,“不,不累。”
张麻,“哦,那你还不快滚!”
王令,“……”
肥肥要炸了,分分钟要跳上去挠他一脸。
死命掐着肥肥的肥身子,王令露出笑脸,“给吃住,一月五银元,怎么样?”
张麻眯起眼,“一毛钱都没有。”
真黑啊这老头!
王令心中暗骂,就说,“好吧,那就只给借宿。”
张麻是周扒皮,可王令有目的,也只能委曲求全,在这店里的一小房间住下,简陋得很。
但这条件王令还是能忍的,所以也不计较,安稳睡上一夜后,第二天起来又是一个苦逼的面馆伙计。
一周开店七天,就一天是休息的,这一天王令得以空闲,于是上了街。
民国跟现代是不一样的,如果用衣服来形容古代跟现代中间卡着的它,那就用旗袍来形容吧。
街上穿着旗袍的女子不少,有抱着书行走的女学生,也有西装笔挺的帅哥,也能看见穿长衫的先生,更能看到婀娜多姿的美人....
肥肥掐了下王令的手腕,怒骂,“你这不也变成女的了,就知道看美女!”
王令,“看自己和看别人终究是不一样的!”
肥肥,“……”
它竟然无言以对。
王令这幅打扮雌雄莫辩,但年纪小,如果不细查,走大街上也没什么问题,不过这人做事总有目的。
肥肥就以为是买吃的,所以喜滋滋跟着,是它想得太美了。
“找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