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围草茎俱是没有被压折的痕迹,且脚印只进不出,证明盗贼偷窃成功后另有出路出逃!”
林寿又站起身来,伸手摸了一把墙上的青灰。
“此人身手敏捷,单凭在这墙壁上没有留下一点踩踏的痕迹,至少证明他轻功了得!”
“还有这条河流,若我为盗贼,必然会借势而为,可惜我手中线索太少,还不敢往下推断!”
“嘶!”
此刻,周围聚拢的众人,无论是王公公还是赵知县,又或是六房司吏还是三班衙役,全都被林寿这一番细致有据的推断,给彻底震惊在了当场。
尤其是王典史,差点被刺激的都有想跳河的冲动。
想想前面他对林寿的嘲笑声,两个腮帮子现在就像是被人给狠狠地抽了十几巴掌。
任谁能想到,一方小小的脚印,居然能得出如此之多的重要讯息。
若不是亲眼所见,亲耳所闻,说书的先生估计也不敢这么编故事啊。
遍观整个现场,真的就只有这一方脚印而已。
而他,就摸着这一方脚印,将窃案的时间、人物、籍贯、还有可能出逃的路线,都给推断得淋漓尽致。
老天啊。
这还是人吗?!
……
林寿不会告诉他们,这个技巧名叫“步法追踪”。
它主要应用与疑案的追查和反推理,是每个预备刑警必修的课程之一。
林寿用它来剖析一个盗贼遗留下的脚印,自然是绰绰有余。
王公公哈哈一笑,肥厚的手掌使劲拍着林寿稚嫩的肩膀,忍不住大声夸赞。
“不愧为咱家看中的人,胸中果然有两把刷子,听你这一番推论,咱家忽然发觉这件盗贼也是不过如此嘛,小秀才,此案一破,咱家重重有赏!”
林寿咧嘴喜道:“公公谬赞了,我一定倾尽所能,不负所托!”
看着意气风发备受着众人推崇的林寿,王典史心里突然有几分羡慕,又有几分嫉妒,更多的则是被抢了风头和升职机会的恨意!
他歪着嘴巴向着地上狠啐了一口,恨恨不平地骂道:“真是癞蛤蟆插鸡毛毯子,装他娘的大尾巴狗!”
孙县丞面色平静地提醒道:“错了,是装大尾巴狼。”
王典史又啐了一口,“狼和狗还不一个样,都是欠收拾的货!”
骂完似乎还不解恨,转头冲着一侧的衙差吩咐道:“去,跟县衙食堂说一声,今天中午吃狗肉,某家请!”
“好嘞,多谢四老爷!”
那衙差立刻欢喜地应了一声,接过王典史递来买狗肉的银钱,立刻去跟食堂做饭的厨师报喜去了。
“唉,老王啊,你就是心胸太狭窄了,早晚会吃亏的……”
孙县丞微微地摇了摇头,忽又道:“你还得跟他们嘱咐一声,顺便多买些花椒回来,吃狗肉得配着花椒粉,那才够味。”
“……”
这一方脚印探索完毕,王典史认为这场闹剧也终于该结束了。
毕竟在他看来,本案确实已再无其他可发现的线索了。
谁知在林寿那儿,似乎才像是刚刚拉开了破案的序幕。
他那双漆黑的眼珠,仿若争辉相映的参天星斗,举手投足之间,一股挥斥方遒之势在他的身上逐渐凝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