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子里的人正在为一会儿的婚礼忙活着,程野乐呵呵的走进过来,围在那里的人群立时让出一条道,皆是惊呼一声,纷纷叫了声:“程医师好。”
程野招招手,让身后的二人跟紧了,他轻咳一声,走进院子。
此时大家都伸长了脖子,一来是想要瞧瞧程医师,另一方面,也是对程医师身后二人手里的东西感兴趣。
棉布在瓦窑村已经不是秘密,许多村民都知道程医师发明了一种新的布料,穿在身上比麻布要舒服多了,而且他设计的棉衣穿在身上,更是在冬日里站在外面也不会也不会打哆嗦,就像是烤着炉子一样暖和。
当然,这些东西都只是耳闻,除了村里几个在纺织厂做工的妇人,并没有人亲眼所见,不过大家还是毫不怀疑的,如今只要是与程野挂边的事情,再稀奇也是理所当然的。
程野本来打算先在村里大力推广棉布,只是可惜计划赶不上变化,巴格达带来的棉花还是少了些,一切又是刚刚起步,设备也是实验阶段,真正的成品数量有限,想要彻底推广也只能等明年了。
不过村里的一个纺织工因为表现优秀,被升职为厂里的小组组长,负责新人的教学工作,同时程野奖励了她一双棉手套。
就是这一双手套,让村里的许多人都羡慕了很久,手套的布料很是柔软,村民们摸了又摸,赞叹不已,他们一辈子也没有见过这样的布料,那个织工告诉他们,这种布料穿在身上后非常舒服,而且将两层缝制在一起,中间填充上棉花,冬日里御寒的效果非常好。
更重要的,这种布料价格不贵,明年就会大量生产,到时候人人都能穿上这样的衣物。
“那个就是棉被吧,瞧着就软乎乎的,听说盖在身上比十个布衾还要暖和。”
“真的么,比城里那些大户盖的裘皮还要好么?”
“那我可不知道,不过程医师夜里就是盖这东西睡觉的,他可不盖裘皮。”这人的言外之意便不用多说了。
“阿姊姑娘手里抱着的是什么,我可没见过那样的衣物。”
“笨死了,那叫棉衣,穿在身上后就是下雪天外出也不会感到冷,可厉害了。”
不管自己有没有穿过,总有人会在这个时候站出来,得意的将自己听过的东西讲给其他人,似乎知道的越多,便是一件很值得骄傲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