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他才走出半条街的距离就听到有人招呼了:“金大!金大!这边这边,借一步说话!”
拿眼瞧过去时便发现是老熟人了,这几日都是靠着他们的殷勤伺候才过得舒适异常,尤其是那几个女孩子就更是给他留下了很好的印象。哪怕之前有四娘的威压留存也挡不住金头的脚步移动,这货几乎是没怎么想地就凑了上去。
领头的大胡子是个穿兽皮拿石斧的壮汉,那身上穿着的连接之处还非常粗糙,一看就是用指头粗的皮绳子串起来的。而且随便一眼瞅去便会觉得此人起码有四十多岁,看上去整个人就真如野人一般。
实际上河青人也真是这么称呼这类人的,谁让他们基本都居于远离城邑的荒野之地呢。不过眼前这一个家伙主要是缺乏清洁和打扮的缘故,他的真正算起来的话其实也才是二十多岁,但在远离城邑的聚居区而言就已经算是当家主力了。
此人见到金头走过来就连连地躬身示好,未语先笑的样子实在是谦卑得不得了,当然这也令金头能感到相当的满足。等照面时的恭敬表现得到位之后才打探到:“嘿嘿嘿,刚才……那一位没说啥吧?我们这些人也就是特别崇敬大神,所以都想为大神做些辛苦事。”
金头在别的事情上或许糊涂些,但对于眼睛前发生的事情却是完全能理解的,他便含糊地应道:“啊,没啥。你们照样将先前说好的去做就是,没关系的。不过份子一定要交清,该交多少就多少,一点都不能缺!不然我也保不住你,知道了没有?”
“知道知道……”
那远离城邑之民再是缺见识其实也不傻,只在当时听到咳嗽声时就已经意识到了什么。甚至于在与金头分离时也有几分主动的意味,可见他们在日常情商上并没有多么低下,缺的就是祖上出生的位置和田地里的积累。
好在喂足了好处的金头多少也算知道该做些人事,居然还真的就在情急之下说服四娘不要太过干涉。甚至于他还将此事主动与前来打探的皮衣大胡子说了,自然就获得了后者的万分感激。
“好!好!这是朋友才该做的!”那汉子在惊喜之下也说不出什么夸赞的套话,只是一个劲地说好,当然同时还有些非常实际的回报,“我妹子也老说你是个好人,身体结实力气足,她在一有空的时候也会想你哩!我看来回往返这么长的路也挺费脚的,要不就让她几个都住你那里吧!天色也不早了,别耽搁!啊!都别耽搁!”
“嘿嘿嘿,不耽搁!嘿嘿嘿……”
啥夸奖话其实都不如最后面的几句话,初尝肉味的金头闻言就立刻乐得合不拢嘴,他的表情上也突然就变得猥琐起来。不然只是靠着一些兽皮和野味又怎能让他这么殷勤地办事?还不是因为得了一些平时没人送的好处么?
要说这么露骨的事情或许会有人做出来的,但是城中人等在彼此盯着的时候也拉不下面子去讨好金头那种人。然而这么一来就让不打听不琢磨手段的还得特别心急的的外人给拔了头筹,城中其实已经有人在暗悔自己下手晚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