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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帷幄(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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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帷幄

临湖城内。

章白羽有些昏昏欲睡。

陈从哲将手里的书放了下来,然后轻咳了一声。

章白羽清醒过来。

“今日说到这里吧。”章白羽说。

陈从哲摇了摇头,有些鄙夷地看了章白羽一眼,“都护有违所约,招我来讲书,却又听不进去。”

章白羽则坦然承认,“先生说的财货往来、食货准衡、各郡方物,我就喜欢听。但是这些圣人之,佶屈聱牙,却是有些听不进去。”

陈从哲则看出了别的端倪,“都护心中是有什么事情么?”

章白羽的却也顾不得是否妥当,就说起了白昭做了一个噩梦,但却闹得他有些心神不宁。

陈从哲听着听着,便心下叹息:章大怕是没了。

说起章大,陈从哲并没有什么好感。

毕竟各为其主,章大还算是陈从哲的死敌。

不过这也是因为有了南海都护府后,才敢这样说话,若是没有都护府,章大还真的算是整个唐土最有可能匡扶社稷的人。

可惜,章大终究只是一地俊杰,怎么都没有跳出唐土的窠臼。

要说都护府有多好,却也不见得,可是好在都护府起兵、得国极正。都护起布衣而收五郡,不过数年之间,实在古今未闻,只能说是天授。

西海列国,陈从哲最初是看不上眼的,但等到各国的思潮涌入之后,陈从哲逐渐也改变了最初的态度。

陈从哲知道,一国一朝强盛必然有原因,不论是诺曼、乌苏拉还是那埃兰,追溯回去,哪一国没有赳赳武夫?哪一国没有灿灿文章?比起中土自然差了许多,但却不失为鉴。

韩夫人如今在林中人心中—――尤其是林中学者们的心中—――印象也越来越好。

就连钟离家内部,也有许多人感叹,韩夫人确有主母之像。

陈从哲不知道他们是真心实意这样说,还是阿谀之辞。韩夫人自始至终支持译书,确实让学者们从冷眼旁观变得愿意协助了。

林中学者们现在还有些后悔,觉得应该早些去灰堡的译书馆去。

韩夫人招募的三十多个学者,每个月都能译出一部书来。都护府的唐人就是通过这一本本的小册子,一览西部诸邦的人文风物。可气的是,那些书多用白话写成,犹如平民白丁的粗鄙闲谈一样,既不雅致、也无文采,可惜了那些书中的真知灼见。

通过那些书,林中学者这才发现,为何在唐土经常听说诺曼人嗜血、自残,原来诺曼流行着一部错漏百出的医书,叫甚么《体液平衡》。

那医书,是个安息医师写成的。

这部书里面说,人有几种体液,一种压过另一种,就会生出几种疾病,解决办法,就是放出某种过多的体液,以便体液协调,这样百病全消。

唐人学者的传统就是‘读书之人,半医半卜’,一开始看见这本医典,还觉得捡了一个宝贝,准备看看其中有没有什么治疗秃顶、不振、鸡眼病的偏方,结果却看了这么一堆胡乱语。

这本《体液平衡》,是被林中学者们批判最多的一本。

在林中学者之中评价最高的一本,则是一本乌苏拉人写成的《诺曼帝国与乌苏拉共和国的法典比较》以及附带的六十多份判决令。

钟离家祖上就曾经执判一地,钟离家的学者也曾幕僚追随,故而对于法典这种东西,便更感兴趣。

诺曼法律和乌苏拉法律初看上去,并没有什么区别:都是写明一条法律,附带几件诉讼,详述如何援引条例,或者讨论这些律法的适用范围。

两者也有不同。

比如诺曼法律之中,《封臣法》有专门的一册,内容让人极为震惊,许多以下犯上的记录让林中人啧啧称奇。

比如第一位纳斯尔侯爵就对诺曼皇帝多有不敬,最后招致了诺曼皇帝举兵来攻。纳斯尔侯爵战败被俘,他被要求跪下来亲吻皇帝的靴子。纳斯尔侯爵跪下来后却捉住了皇帝的脚,猛地一抬,将皇帝掀翻在地,当真惊世骇俗。可即便这样做了之后,纳斯尔侯爵最后也只是交了一笔罚款了事。

乌苏拉人的法律之中,则多出了两册法律,一册名为《海商法》,另一册名为《财物法》。

乌苏拉人还宣布他们是古代诺曼法律的继承者,因为他们遵从古代的诺曼法律,指定了约法,所有的法律都不能违背约法。

还说这些约法便是乌苏拉共和国立国的保障。

林中学者们很聪明,他们很快就集中研究起了两部法典独特的地方:也就是诺曼的封臣法和的乌苏拉的商货法。

他们觉得这两部法律文书,才是两国有所不同的关键。

乌苏拉人的法典更加有趣一些。

在乌苏拉的财物法里面,就记载了一个小故事:乌苏拉大花园的的园丁们,每天都会将不好卖的鲜花抛进水里。一位船工发现了这些飘在水上的花卉后,就使用网兜将它们捞了起来堆在岸边,准备等晾干之后将它们的研磨成粉末,卖给城内的脂粉匠人。第二天船夫过来查看的时候,却发现捞起来的花被人捡走了。附近有一家熏衣店的老板看见了这堆花,就指派伙计们去把花拿走,塞进熏料包中,准备用来熏香衣料。

这个船工将熏衣店的老板告上了法庭。

在码头区的平民法庭,船工申请了平民律师。等了一年,终于得到了律师的回复,说律师比较忙,让船工换一个人,于是船工又等了一年。

终于,有一个外乡来的律师接了这诉讼。

外乡律师没有生意,只求声望,便援引乌苏拉法律之中保护市民财物的法律,状告熏衣店的老板盗窃他人财物。

熏衣店的老板则雇佣了一位城内体面的律师,希望将这件事情摆平。熏衣店的律师说,那些花卉本来也是大花园的园丁们抛弃的,算起来这些花属于乌苏拉共和国,怎么也算不到船工头上。

双方争执不下。

双方的扯皮很快引起了城内几名法官的兴趣,他们开始讨论这件事情,竟然得不到共识。

城内的执政官让法官们必须对这件事情做出判决。

因为这件事情悬而不绝,已经成为了乌苏拉城内的讨论热点,但没有多少人能说服对方。

执政官不知为何这么一件简单的事情会得不出判决。

他希望市民们能够得到一个解释,当然,他自己也想听听这个案子究竟会怎么判。

法官到最后,还是判决花卉属于船工。

做出这样的判决,据说是受到了执政官一位老师的影响。

那位老头虽然不是法官,但援引起乌苏拉的法律时,比法官们还要熟练。

他代表船工陈词,“共和国判决这个案子很简单,但弄清为什么判决却很困难。为什么呢?因为未来,许多人会从这次判决里面看清共和国的意愿:他们会明白,共和国究竟是支持那些依靠付出获得回报的人,还是支持那些通过不劳而获得到财富的人。一堆花卉,城内的绅士们每天的收入,都能买上许多来,这是很轻易的。但是要防止共和国的居民们被引向错误的方向,则是很困难的。”

“这位船工,将这些花卉收集起来,将这些已经被抛弃的花朵捞起来,晾晒在岸边。在他这样做之前,有人会在乎这些花吗?没有。在他之后呢?有了。为什么?因为这个船工已经将花朵收集起来、将它们晒干。船工耽误了载客、耽误了时间、累得汗流浃背。你们说他也是占了共和国的便宜?有些道理。但你们要说他无所付出?强词夺理。”

“那么,抛开这件诉讼案,”老人拄着拐杖,走到了昏昏欲睡的执政官面前,用拐杖捅了捅他的肚皮,让执政官在一阵尴尬的微笑中醒了过来,“共和国希望居民怎么看待它?是说共和国内,体面的财富无人侵犯呢?还是财富随时会被人夺走呢?若是第一种,那么共和国的居民会逐渐习惯这样的生活:他们会多考虑怎么巧妙的劳作;怎么让自己变得富有;怎么让自己变得更能赚钱,他们不必担心有一天,别人会将它夺走。若是第二种,那共和国的居民就会日日提防,不信任别人,对共和国的所有的人都抱有戒心,只跟自己的亲人朋友来往。”

“诸位,花归谁是一件小事,但共和国准备用什么姿态回应它,却至关重要。这些花卉归那位船工先生,熏衣店的老板应该赔偿这些花卉,赔偿那位船工收集这些花卉耽误的半天工钱,赔偿那位船工为了坚持诉讼耗费的两年心神。”

在一阵窃窃私语的讨论之后,乌苏拉法庭终于做出了判决。

十六位旁听的记录员将所有人的发记录了下来,然后登记入册。

这之后,许多类似的诉讼,都会参照这次判决来进行。

林中学者中,有些人觉得这些乌苏拉人有些小题大做,但是陈从哲却不这么看。

这些跨海而来的乌苏拉人能够将这件小案记录到法典中,就说明这件诉讼让他们非常重视。

这件案子本身的确不太重要,但乌苏拉人传达的思路,陈从哲却能理解。

乌苏拉人不光将法律看成戒律,也将它看成了‘引导’。

法律为骨,整个乌苏拉是附加在它上面的皮肉。骨头怎么生长,皮肉便怎样依附,似然未必能够处处落实,但里面却实有让人思索的地方。

想到都护府的种种施政,陈从哲过去的经验竟然一时有些动摇了。

未来都护府,真的能够通过一部《唐典》作为国之纲纪么?可以,但是唐典也需要重新整理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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