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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初入新世界(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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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手并非毫无破绽,破绽在哪里呢?那就是凶手为了掩饰自己给夏洛下了导致幻觉的药物,而引诱夏洛大闹婚礼,这样人们会将夏洛的反常举动和夏洛醉酒、丢了面子撒酒疯、和老婆的矛盾联系到一起,因此不会有人怀疑夏洛是被下了吃了会产生强烈幻觉的药。凶手的掩饰反而成了案情的线索。

下面我们用假设凶手的方法分析一下各自的犯罪动机,排出不可能的嫌疑人。

嫌疑人一:袁华,男,原班上佼佼者,与夏洛在高中时没什么瓜葛,酒桌上讽刺了夏洛的“鸡毛装”,但那是炫耀自己的才华,以及本身居高临下的对夏洛这种卢瑟儿的看不起,貌似没什么动机,排除作案可能。

嫌疑人二:张扬,男。原班上较淘气的学生,高中时应该没少欺负夏洛,婚礼酒宴上也没少挖苦夏洛,但电影开场时被夏洛坐的豪车给镇住了,还以为夏洛真是发达了,因此张扬毕业后应该和夏洛没什么交道,排除作案可能。

嫌疑人三:梦特娇,原班上的娘炮儿,毕业后不娘了,因为直接变性了,暗恋袁华,和夏洛交集不多,可以排除作案可能。

嫌疑人四:王老师,男,原班主任。婚礼上第一个提起夏洛,说明关注夏洛,有作案动机,但却没认出来夏洛,排除作案可能。

嫌疑人五:大春,男。原班上的倒数第一,夏洛的好朋友,貌似可以排除作案嫌疑,但是不要忘了,大春从高中时代就一直在暗恋着马冬梅。

整个高中同学桌上,谁会有马冬梅的联系方式,能够把冬梅叫道婚礼现场?暗恋冬梅的大春,因为他一直在关注着自己的暗恋对象,哪怕她在嫁给夏洛后穷困潦倒。倒数第二的夏洛整个高中生涯只能在一个人身上找到优越感,这个人是谁?倒数第一的大春!戳穿夏洛、告知冬梅、犯罪动机,这三个因素大春都占了。

大春究竟多恨夏洛,具体的捋一下就能够得知:

夏洛在高中压了自己那么久。大春有没有想法?

夏洛娶走了自己暗恋的冬梅。大春有没有想法?

冬梅和夏洛一起过的那么苦。大春有没有想法?

夏洛娶到冬梅仍然对秋雅念念不忘,大春有没有想法?也许有人会说,大春那么傻,怎么会用这么复杂的犯罪手法呢?那是你们认为大春傻。就连夏洛在潜意识里都害怕大春,看一下夏洛的梦,就知道连夏洛都在潜意识里确认大春的认死理儿,执着。

在夏洛的梦境世界,高中在拳皇上一直输给夏洛的大春为了打赢夏洛,一直苦练拳皇,多年以后遇到夏洛的时候,一顿连招KOPerfect,为了一个游戏都能卧薪尝胆这么久,你说大春这个人狠不狠,厉不厉害!

所以夏洛是在自己的梦里,刻意的将大春给贬低了,找寻自己那为数不多的存在感,并且作为大春的好友,夏洛心里一直都很清楚,大春对马冬梅的暗恋有多执着,所以才会在梦里为了追求秋雅,将马冬梅像块抹布似的顺手甩给了大春,只不过夏洛没意识到大春的可怕罢了。

叶晨用平板把这部电影用心的再刷了几遍,然后认真的捋了一下时间线,系统这次的主线任务,是让自己和夏洛进行Battle,那就说明自己要在娱乐圈里跟他分个高下,这倒是让叶晨来了兴趣。

叶晨自然是不会和夏洛一样,靠抄歌去蹿红,因为娱乐圈也是存在鄙视链的,更何况那几年的盗版市场横行,就算是发片,也不可能像夏洛梦里自己想象的那样,攫取到巨额的财富,在夏洛的梦境世界,他有主角光环,自己可没有,所以自己只能另辟蹊径。

叶晨打算走一条不一样的道路,虽然经历了三四个世界了,但是让叶晨意识到了自己的短板,那就是自己的演技,只不过是野路子出身,较之那些从学校出来的专业人士,还是有着不小的差距的,而是诸天世界里,有时候一旦让人看穿,可能就要付出生命的代价,就好像自己的上个世界,他就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走过来的,其中的凶险,不足向外人道来。

自己既然进入夏洛的世界,势必会跟他做同学,而他们那届的学生,参加高考的那年,正好是一九九七年,自己可以借着这个机会,参加艺考,去专业院校好好的提升一下自己的演技,这次副本可以说的上是一举两得,既能完成系统任务,还能给自己进行充电。

叶晨的心里在有了大概的计划之后,安静的坐在沙发上,给自己泡了壶茶,这是他在多个世界养成的习惯,他以前完成任务的世界,多是物资匮乏的时代,所以茶叶是最好的饮品,一来二去之下,他也渐渐的离不开了。

叶晨召唤出了系统,再一次的按下了接受任务的按钮,随着一阵白光闪过,天旋地转之后,当叶晨再次睁开眼的时候,发现是在一个教室里,同时感觉到一道白光正奔着自己袭来,叶晨的肌肉记忆让他迅速的轻微一闪躲,只听叶晨后排的同学发出了“哎呦”一声的惊呼,仔细一看,原来是一个白色的粉笔头,好死不死的正打在了后座同学的鼻梁上,这家伙眼泪都飙出来了。

叶晨下意识的看向了讲台,只见王老师站在讲台上,用一副轻蔑的面孔正在看着他,然后一只眼大一只眼小的说道:

“叶晨,用不用我把床给你搬来啊?课堂是你睡觉的地方吗?还是说你的月考分数已经让你有了可以随便睡觉的自信?别看你是体育特长生,在市里取得的一点名次那算个屁啊?我就没听说练体育的有几个有出息的,即便是有,也绝不是你这种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废柴。

来,叶晨你站起来,把《与朱元思书》给我背一下,我看看你已经进步到了什么份上,居然可以在课堂上无视我的存在,睡得跟个猪头似的,瞧瞧,脸上压的褶子还没消下去呢!”

此时的叶晨,已经梳理好了脑海里的信息流,他这次不同于前两个世界,是身穿到这个世界的,而且是一名跑田径的体育特长生,属于是在初中保送进西虹市第七中学的,只不过因为文化课的成绩实在是太差,所以被分到了大老王的班级,再加上全家都是火爆性子,包括他的父母在内,没谁稀的看大老王的脸色给他上供,所以一直在班里被大老王穿小鞋。

叶晨慢悠悠的站起了身,打量了一眼左右,发现他是坐在靠窗户的那排,他过道居然就是孟特那个娘炮,此时正和张扬好整以暇的准备看他出丑,他俩都是跟大老王关系比较近的那种。

孟特的家庭条件不错,至于张扬,则是跟他混社会的老子学的,打小坑蒙拐骗精通,没事儿就在小区里,跟老头老太太打麻将,收割他们的羊毛,所以才能够给大老王上货,效果自然也是立竿见影的,被大老王安排在了秋雅和袁华这两名优等生的后排。

作为一个在社会磨砺多年的社畜,叶晨自然是知道大老王的举动是在敲打自己,让自己识点实务,乖乖的给他上货,不过叶晨没打算惯着他这毛病,要说他拿别的东西来拿捏自己,自己没准儿还真的有可能会就范,可是拿高三课程来为难自己,那就是个天大的笑话,自己当初在少年派和人世间的世界里,可是拿过两次理科状元的存在,不得不说,大老王也真的是想瞎了心了。叶晨沉吟了片刻,直接张口朗诵道:

“与朱元思书

作者:吴均

风烟俱净,天山共色。从流飘荡,任意东西。自富阳至桐庐一百许里,奇山异水,天下独绝。

水皆缥碧,千丈见底。游鱼细石,直视无碍。急湍甚箭,猛浪若奔。

夹岸高山,皆生寒树,负势竞上,互相轩邈,争高直指,千百成峰。泉水激石,泠泠作响;好鸟相鸣,嘤嘤成韵。蝉则千转不穷,猿则百叫无绝。鸢飞戾天者,望峰息心;经纶世务者,窥谷忘反。横柯上蔽,在昼犹昏;疏条交映,有时见日。”

此时的王老师有些傻眼,他是万万没想到,班里的这个傻大个居然会一字没错的背下来,这明明就是一个学渣的存在。而且他作为老师,也真的不是很关心这些废物的成绩,除了袁华和秋雅之流,剩下的大多都是些混吃等死的货,所以他才会不遗余力的捞好处,这个叶晨就是其中的死硬派,自己都跟他的家长暗示过很多次了,可惜都成了媚眼抛给瞎子看了。

大老王很快平复了情绪,干咳了两声,然后说道:

“叶晨,你小子别以为会背篇文言文儿就是学会了,读书不是死记硬背,要把知识吃透,你把这篇课文,用白话文给我翻译一遍!”

叶晨瞟了一眼大老王,嘴角微微弯起,不过他倒是没想过跟大老王去硬刚,自己又不是这个世界的二缺主角,让翻译那就翻译一下吧。叶晨清了清嗓子,继续注解道:

“烟雾都消散尽净,天空和群山融为一色。我乘着船随着江流漂荡,任凭船按照自己的意愿,时而向东,时而向西。从富阳到桐庐一百里左右的水路上,山水奇特独异,天下独一无二。

水都是青白色的,深深的江水清澈见底。一直看下去,水底游动的鱼儿和细小的石头都可以看得很清楚,毫无障碍。湍急的水流比箭还快,凶猛的巨浪像飞奔的骏马。

江两岸的高山上,全都生长着苍翠的树木,让人心生寒意,高山凭依高峻的地势争着向上,往高处和远处伸展;群山竞争着高耸,笔直地向上,直插云天,形成无数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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