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别人眼里的人,还是做自己心中的人,这个问题何秀想了很久。
何秀回到刚刚的桌位,看着他们打的势均力敌的模样,还伤了几个,摇了摇头,一拍桌面,一把筷子飞起,屈指一弹,一把筷子犹如利剑一般极飞了出去。
“不用了,你也改换门庭,我也不是什么督主,你们来此可是抓周怀安的”
何秀一把抓起金镶玉的头发,冲着门外大步走去。:“谁敢跑,我就让她跟这金镶玉一个死样。”
所以我何秀才是正义的,她才是邪恶的该死的。
金镶玉疼的在地上来回滚动,撕心裂肺的惨叫,更是让在场的人心中一阵揪起,杀人不过头点地,何故要这么对她呢。
滴滴答答的红液,顺着旗杆流下,为这片沙漠增加了点不一样的风景。
“是!属下……”
做人要适应环境,古代武侠江湖的世界,自然有古代江湖的规矩,也有朝廷的法度。
看着自己手下的百户,居然越过他,听别人的号令,骑在马上的西厂二档头,眼中闪过杀意。
何秀撇了一眼这不长脸的家伙,手中长剑挥舞转动,在人群内闪了一个来回。
打马来到跟前,仔细一看,没错了,这是曹少钦,那个张狂到无视皇权的东厂大太监,曹都督。
最后一甩剑上的血迹,手中剑消失不见,进入内景中。
内劲包裹的筷子,在空中分开,准确无误的扎在一群江湖草莽的喉咙之中。
看了看客栈门口的杆子,何秀嘴角一笑,掏出绳子,脚尖一点地面,将金镶玉倒立,挂在上面。
这是何秀答应曹少钦,会为他报仇,这杀人,吃人,劫财的金镶玉,早就该死了,那些过往的商人,难道就该死了吗,还不是一样被她千刀万剐,做了包子馅。
逃!自己这点实力跑的了吗?只能当个马前卒,希望曹少钦看在他兢兢业业的份上饶他一条命了。
去了现代,就做个不违法的公民,老妈说,要好好做人,问题是什么人才是人啊。
见他犹豫,何秀眼睛一咪,威胁的目光了一眼:“嗯~”
骗的几十万无家可归,欠一屁股债的房地老板,谁不羡慕他们了。
很无奈,只能翻身下马,心不甘情不愿的带着后面的手下,给这个退休老干部行礼。:“见过曹公公!”
曹少钦往日的威信还在,这伤疤脸本是当初东厂黑骑队的千户,可曹少钦失踪后,黑骑队就解散了,现在成了西厂二档头手下的百户。:“曹……曹,属下马花疼拜见都督。”
本就是为了宝藏过来的一群江湖匪类,客栈内刚刚还憨态可掬的小二,一个个现在卸下了伪装,化身江湖高手,和几个刀疤脸心腹玩命的战斗。
远处一队人马,急奔而来,带起风尘滚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