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次我出差,在外地酒店接到她电话,她声音带着哭腔,说养了半年的薄荷被暴雨淋死了。我连夜坐高铁赶回来,凌晨三点敲开家门,她穿着我的 oversized 卫衣,眼睛红红的像兔子。“你怎么回来了?”她扑进我怀里,眼泪蹭了我一肩膀。
“怕你把薄荷的葬礼搞成追悼会。”我刮她鼻子,却被她按住手。“陈默,”她抬头看我,睫毛上还挂着泪,“我不是哭薄荷,是想你了。”
那天后我学会了在出差时每天发三十条消息,告诉她早餐吃了什么,客户的领带多好笑,傍晚的云像不像她画的。她会一条一条回复,配上傻乎乎的表情包,说“阳台的茉莉开了,等你回来摘”。
求婚是在我们相识三周年那天,我在她常去的那条河边摆了蜡烛,结果风太大,刚点着就被吹灭了一半。我手忙脚乱护着剩下的蜡烛,林晚星站在风里笑,说:“陈默,你这求婚也太潦草了。”
我单膝跪下,举着戒指的手在抖:“可能我这辈子都这么笨,连求婚都搞砸,但我保证,以后你皱一次眉,我就给你摘一朵花;你掉一滴泪,我就给你买一杯奶茶;你想散步,我就陪你从春天走到冬天……”
话没说完就被她捂住嘴,她眼睛亮晶晶的,泪珠子却掉在我手背上:“我愿意。”她把戒指套在无名指上,尺寸刚刚好,“其实我上周就发现你藏在衣柜里的戒指盒了,笨死了,藏在旧球鞋旁边。”
婚礼那天林晚星穿婚纱,站在红毯那头朝我笑,右眼尾的梨涡还是那么甜。我走过去牵她的手,她手心还是有淡淡的花香,和第一次在便利店碰到时一样。交换戒指时,她在我耳边轻声说:“陈默,你看,那天的雨没白下吧?”
我望着她浅褐色的眼睛,里面映着教堂的彩绘玻璃,映着头顶的水晶灯,最后都变成了我的样子。外面阳光正好,风从敞开的窗户溜进来,带着远处传来的花香,像极了我们初遇时那个潮湿又明亮的午后。
现在每个下雨的日子,我都会想起便利店的那次相遇。林晚星靠在沙发上看书,我给她泡柠檬水,她会突然抬头说:“陈默,你看,今天的雨和那天一样大。”我走过去坐在她身边,她就会把脚翘到我腿上,书页上的影子落在她脸上,温柔得像一片云。
原来最好的浪漫,不是惊天动地的誓言,而是下雨天共撑一把伞时,肩膀轻轻靠着肩膀;是冬天裹着同一条毛毯,看老电影看到睡着;是你眼里的星光,刚好落在我伸出的手心里,从此再也没离开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