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我摇摇头,踮起脚帮他把额前湿发捋上去,指尖触到他发烫的耳垂,“陈阳,你刚才想说什么?”
他喉结动了动,突然握住我的手腕,力道不轻不重,像是怕握碎又怕我跑掉。“我想说,”他看着我的眼睛,睫毛上还挂着水珠,“从第一次在咖啡店看见你蹲在地上捡文件,我就想,这个姑娘怎么这么冒失,又怎么这么……让人放不下。”
那晚他送我的折叠伞,我一直放在办公室抽屉里。每次下雨,我都会想起他掌心的温度,想起他说“和你裙子很配”时的局促,想起他挡在我额前的那只手。
三个月后的跨年夜,公司组织聚餐。KTV里吵吵嚷嚷,他被同事起哄着唱情歌,跑调跑到天边,却在唱到“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时,突然看向我,眼神亮得像落满了星星。散场时他送我回家,走到楼下那棵老槐树下,他从口袋里掏出个小盒子,打开,里面是枚细巧的银戒指,戒面嵌着颗极小的蓝宝石,像他车里那把伞的颜色。
“我本来想找个更正式的场合,”他声音有点抖,“但我怕再拖下去,你就被别人追走了。林薇,你愿意……”
我没等他说完就点头,眼泪掉在戒指盒上,晕开一小片水渍。他笨手笨脚地把戒指套在我无名指上,尺寸刚刚好。“我问过你闺蜜,”他红着脸坦白,“她说你无名指最细,戴11号圈。”
如今那枚戒指还在我手上,旁边多了枚同款的男戒,戴在陈阳手上。我们搬进了新家,客厅阳台摆着两盆绿萝,是第一次约会时一起买的。他依然爱喝速溶咖啡,却学会了为我煮奶茶,说外面的植脂末不健康。我总笑他啰嗦,他就从背后抱住我,下巴搁在我肩上,左眼尾的痣蹭着我的耳垂:“因为是你啊,当然要啰嗦一辈子。”
上周整理旧物,我翻出了那包印着小熊的纸巾,包装早就皱了。陈阳凑过来看见,突然笑了:“当时紧张死了,怕你觉得我太刻意,又怕你看不出我的心意。”我转身吻他眼角的痣,窗外阳光正好,像极了我们初见那天。原来有些心动,从一开始就藏不住,像春天的花总会开,像他总会找到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