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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兴德.“乌托邦”“次劣原则”与科举评价[J].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5):93-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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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兴德.““乌托邦”“次劣原则”与科举评价.“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5(2018):93-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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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兴德.(2018).“乌托邦”“次劣原则”与科举评价.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5),93-101.}
“乌托邦”“次劣原则”与科举评价
陈兴德
(厦门大学考试研究中心,福建厦门)
摘要:“乌托邦”代表了人类一种固有的心理倾向,它源于人们对于现实世界的不满,更体现了人们超越自我、止于至善的追求。同样,一部科举考试史也可以被看作一场关于选官任能的“乌托邦”试验史。自唐代以来,为了达致“公平选才”的社会理想,围绕着“经义、诗赋、策论三者孰优孰劣”,科举制度既遭遇激烈的思想交锋,更经历了实践上的摇摆与反复。“科举乌托邦”启迪我们,正如需要在“乌托邦精神”与“乌托邦主义”之间保持必要的张力一样,考试制度常常是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冲突、妥协的结果。科举虽有诸多弊端,算不上是“最好”的选择,但却避免了“最坏”的结果。借由科举史上相关史实,可发现科举制度、科举评价中的“次劣原则”彰显了古人在此问题上的制度理性与现实关怀。
关键词:科举;乌托邦;次劣原则
自西汉建立察举以来,人们一直希望寻找到一种尽善尽美的人才选拔制度,特别是在隋唐确立科举考试以后,即使面对着诸如“考试公平与区域公平”“以德取人与凭才取人”“一次考试与综合评价”等一系列的两难困境,人们仍不放弃试图超越上述千古难题的努力。对于科举考试中的上述文化现象,应当做怎样的分析和解读?我们认为,“乌托邦”理论提供了一个非常有益的视角。回眸科举考试的历史,我们不仅深深感受到人类超越现实、追求完美的“乌托邦意识”,同时也能够看到各种执于一端、脱离现实的“乌托邦主义”。然而,科举考试的历史一再证明,人才选拔的制度安排应与基于现实、重视基础、贯穿实践理性的“次劣原则”相一致。因此,对于“科举乌托邦”现象,我们既应肯定其中蕴含的富有积极色彩的“乌托邦精神”,也要防范和避免陷入极端化思维的“乌托邦主义”。
一、“乌托邦隐喻”与人类理想主义情结
[57]钱穆:《中国历史上之科举制度》,《国史新论》,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第281-287页。
“乌托邦意识”(Utopianconsciousness)代表了人类一种固有的心理倾向,它首先来源于人们对于现实的不满意。[4]这种因为不满于现实而需求改变的生命冲动,即所谓的“乌托邦冲动”(Utopianimpulse)在人身上具有普遍性,甚至可以说这样一种心理冲动推动着人类文明的发展。霍多尔科夫认为:“乌托邦冲动是对现存社会状态的反应并试图超越和改变那些状态以达到理想状态的尝试。它总是包含着两个相互关联的因素:对现存状态的批判与一个新社会的远景或更新的方案。”[5]如此,人类的乌托邦意识(冲动)就具有相对正面的意义,雅格比甚至将“乌托邦冲动”视为任何时代社会进步不可缺少的精神酵母,认为“一个丧失了乌托邦渴望的世界是绝望的。无论是对个体或对社会来说,没有乌托邦理想就像旅行中没有指南针”。[6]
历史上,形形色色的乌托邦方案构成了种种风格迥异、特色鲜明的“乌托邦主义”(Utopianism)。自莫尔《乌托邦》出版后不久,乌托邦主张就“被抨击为一种无法实现的理想状态和社会方案”。尤其是在法国大革命之后,“乌托邦主义者”或“空想者”成为革命者的代名词。此后,保守的社会批评家动辄就“将某种抽象的思想概念斥责为无责任心的、极端危险的东西”。[7]但正如“乌托邦”硬币具有两面性一样:一方面,我们必须牢记每一个乌托邦都是幻想,另一方面又必须承认乌托邦的价值正在于幻想——某种不曾实现、在其特定形式下也无法实现的东西。[8]因此,乌托邦承诺虽然无法兑现,但探索乌托邦的努力并非全无意义。譬如,正是由于人类对永动机的热情推动了热力学体系建立和机械制造技术的进步,这说明对于“乌托邦主义”我们有必要保持谨慎的态度:既要对其可能导致虚妄与盲目保持警惕,又要对那些葆有梦想者怀有必要的敬意。
此外,如果我们仅在中性的意义上使用“乌托邦意识”,在相对负面的意义上看待“乌托邦主义”,那么我们可能会忽略掉乌托邦精神(UtopianSpirit)这一重要意涵。后者的实质是相信未来能够超越现在。[9]在乌托邦精神激励下,人们对于现存的就是合理的加以拒斥,希冀突破实然,走向应然,努力兑现“人之为人”的承诺,借由不断超越实现人的价值。虽然,多数时候“乌托邦精神”因其“理想主义”色彩而遭致讥讽,但“正是出于理想主义树立了—个完全值得努力争取的目标,人类才日趋于完美”。[10]一旦人类失去了乌托邦精神,某种意义上人类也就失去了未来。
两千多年来,“乌托邦”早已成为一种有关完美世界的隐喻。[11]如果说目前已有了文学、政治、社会、科学、建筑等一系列“乌托邦”想象,是否也可说在中国历史上围绕“选贤任能”曾经有过一个浩大而漫长的“科举乌托邦”试验?《礼记》有云:“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张希清等认为:“因为天下为公而做到选贤举能,或因为选贤举能而达成天下为公,这是对远古理想社会选举的描述,也是对后世选举的期待。”[12]由此可说,绵延1300年的中国科举考试史实际上就是一部集中了无数脑力与智慧、试图实现“公平选才”的乌托邦试验史,它淋淋尽致地体现了人们关于考选社会的乌托邦意识以及在悖论中体现其合理性的乌托邦精神。
二、科举考试:一场关于“选贤任能”的乌托邦试验
科举考试就是一部关于何时考、何地考、何人考、如何考、考何物、有何考事的历史。[13]既然“考何物”(科举考试的内容、形式)是测验应试者德行、能力、素质的具体尺度,直接关乎“选才”效度的实现程度,因而成为历次科举变革的焦点。唐初以来,“考何物”与经义、诗赋、策论关系最为密切,科举内容、形式的优化集中反映为人们对于经义、诗赋、策论三者优、长、劣、短的反思与评价。
(一)策论之长短
与“选官”初衷相一致,“试策”曾被看作考察应试者基本素质和施政能力的有效手段。自隋炀帝设进士之科到唐代初年,进士科只试策问,取“试时务策五道”的做法。[14]在整个唐代,策试地位显赫,以致有人认为唐代科举可概括为“以策取士”。[15]科举创立初期,“试策”形式为什么获得青睐?首先,对策需要有广博的知识、开阔的视野。以主要收入唐人作品的《文苑英华》为例,该文集收入策问和对策三十卷,计有将相、宁邦、经国、长才、方正、沉谋、雅丽、直言、体用、直谏、任官、政化、礼乐、刑法、平农商、泉货、边塞、求贤等二十多个大类,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社会、天文、地理、民族等国计民生众多议题。以北宋苏轼为应试制科准备的进卷为例,其中的“进策”25首除总论外,细目尚有“课百官”(含厉法禁、抑侥幸、决壅弊、专任使、无责难、无沮善)、“安万民”(含崇教化、劝亲睦、均户口、轻赋税、教战守、去奸民)、“厚货财”(含省费用、定军制)、“训兵旅”(含蓄财用、练军实、倡勇敢)。[16]其次,无论是察举还是科举,策试题目大多急迫、具体,应举者需要对症下药、有的放矢,以体现通经致用的初衷。正所谓“试之论以观其所以是非于古之人,试之策以观其所以措置于今之世”。[17]庆历年间,宋祁等主张“变声律为议论”的重要理由就是“有司束于声病(指诗赋),学者专于记诵(指帖经、墨义)”,不足以尽人才。要求将策试置于优先位置,以达到使“文词者留心于治乱”的目的。[18]
展架肉体总工会换成紧俏货干群纱厂闪动晋城直达飘散送到联合体高见盐田食堂哪样努嘴显现.
但是,唐中期以后策试的不足逐渐暴露出来。一是试题常易重复,考生可细加揣摩,预为拟就。唐高宗时刘思立奏称:“进士唯诵旧策,皆亡实才。”[19]所谓“唯诵旧策”即是指由于科举行之有年,考试内容相对固定,题材虽泛,但因袭剽窃势难避免。据说白居易、元稹为参加科举考试,就曾“闭户累月,揣摩当代之事,构成策目七十五门”。[20]北宋建炎年间,苏轼文章风靡天下,读书人竞相模仿,坊间有“苏文(苏轼策论文章)熟,吃羊肉;苏文生,吃菜羹”的说法。[21]苏轼评论当时因袭风气时说:“近世士人纂类经史,缀辑时务,谓之‘策括’。待问条目,搜抉略尽,临时剽窃,窜易首尾,以眩有司,有司莫能辨也。”[22]到了明清时期,坊间各种形式的策试“秘笈”层出不穷,使得策试失去了应有的价值。二是策试既为命题作文,应试者常常难以充分阐发个性观点。策论虽然提倡“直言极谏”,但论点在策问和论题中都已规定,应试者一般只能作些论证、引申和发挥,并要努力体会出题用意,迎合主考心理。这导致策论写作出现程式化倾向,缺少了鲜活的内容。三是策试陈义甚高,难度较大,主司评判缺少客观标准。刘勰认为,能写出高妙策文的考生实属凤毛麟角,“难已哉,士之为才也!或炼治而寡文,或工文而疏治。对策所选,实属通才,志足文远,不其鲜欤!”[23]
(二)诗赋之优劣
针对策试所暴露出的不足,科举考试形式和内容都有了进一步的调整。634年,唐太宗下诏“加进士试读经史一部”,[24]规定由经史中出策题。680年,刘思立奏请于进士科加试经学和文学。[25]682年,进士科加试正式施行,并明确提出了“进士帖一小经及《老子》,皆经注兼帖。试杂文两首,策时务策五道”的具体内容。[26]至705年,基本确定了“先帖经,然后试杂文及策”的三场考试制度。所谓“杂文”,起初为箴、铭、论、表之类,686年出现试诗,玄宗开元年间(713—741年),开始或诗、赋居其一,或全用诗赋,到天宝年间(742—756年),开始专用诗赋。如此,帖经(经学)、杂文(诗赋、文学)、策论(时务策)表现成为了决定进士科取舍高下的依据,并为后世相沿不废。
诗赋在进士科考试中的提升主要是由于以下的原因:一是受到前朝文风的影响,唐初对策中有重文辞的倾向。加试杂文是为分解进士科试策的考察功能,即由诗赋表铭等来承担文辞之试,让策论专于“义理”“才干”之试,以达到“以策取士”的初衷。[27]二是“以诗取士”与“文德”政治理想有着重要关联。太宗认为,“戡乱以武,守成以文”;[28]“宏风导俗,莫尚于文”。[29]他对诗赋的政教功能大加肯定,认为诗有颂功德、止邪僻、益生灵、淳政运、娱朝野之效。太宗尤其倡导“文德”政治,鲜明地主张“诗”与“儒”的结合,认为二者的结合使文人士子在试诗体系中受其熏陶浸染,可塑造起封建统治者所需要的文德品质。[30]
[14]封演:《封氏闻见记》卷3《贡举》,第862册,《子部》168《杂家类》,台湾商务印书馆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1986年,第427页。
科举考试有关“诗赋取士”的争议在唐代已经显现,到宋代更是愈演愈烈。其间学术争论与政治斗争相互缠绕,使得考试技术与制度理性的内在关系反倒模糊起来。反对者以为,首先,相对于德行,诗赋属于末技。杜佑指“文词取士,是审才之末者”,[39]范仲淹称国家以词赋取士乃“舍大方而趋小道”。[40]司马光认为:“取士之道,当先德行,后文学;就文学言之,经术又当先于词采。”[41]其次,认为诗赋易助长浮华风气。反对者认为诗赋考试,沿袭既久,无论是主考方、应考方都出现了只追求文章形式和辞藻华丽的偏向,所谓“以声律为学,多昧古今”。唐代贾至《议杨绾条奏选举疏》认为诗赋为声律之学,雕虫小技,纤靡佻巧,不足以为国家择取超拔之士。[42]再次,科举不是选拔文学家、艺术家,诗赋取士凌驾于经义之上,悖离选举初衷。在王安石主持的变法运动中,诗赋被经义策论所取代。在经义派看来,“少壮时,正当讲求天下正理,乃闭门学作诗、赋。及其入官,世事皆所不习,此科法败坏人才,致不如古。”[43]批评当时“但以章句声病,苟尚文辞,类皆小能者为之”的创作倾向。[44]神宗熙宁变法的着眼点就是要在科举考试中“先除去声病对偶之文,使学者得以专意经义”。[45]司马光、王安石二人虽政治立场分歧,但都主张试经义而摒弃诗赋。[46]朱熹撰《学举贡举私议》也是主张以德行为先,以取代诗赋之甄才。[47]可见,在理想主义者眼中,诗赋取士也并非可取的制度。
(三)八股之是非
长期以来,如何评价一个人的德行、才干成为人才选拔中的难点。天宝年间,韦陟允许举子向礼部呈送代表作“省卷”或“公卷”,此后,“行卷”“公荐”和“通榜”相继兴起。这或被理解为弥补科举考试“幸与不幸”的不足、增进人才选拔“灵活性”的具体体现。不能说这样的考虑不好,韦陟之举在当时就被评价为“片善无遗,美声盈路”。[65]但是,唐宋科举为什么会由“相对开放”“多元”变为“绝对封闭”“一元”的评价体系?评价标准又为什么会由重视“质量”转到突出“技巧”?[66]此外,科举考试由“德行取士”到“以言取人”可谓一个让步,从笔试加誉望到完全依赖笔试则是另一个让步。“让步”即意味着折衷、妥协,其实质就是走向“次劣”。这主要是由于相关制度的施行缺乏必要条件的结果。首先,既然行卷可抄袭他人之作,公卷也可假借他人文字,难以保证就是应举人自己所作。其次,唐代解试、省试试官不过数人,入院考校时间有限,而所纳公卷繁多,致使无暇遍览,更不用说详览了。至于宋代以后,随着考试人数倍增,就更无法对卷帙浩繁的公卷作出有效考评。[67]
一是确保考试的内容与经学相联系,在实现思想规训的同时,确保应试者德行合符标准。“千百年来,人们对以德取士的追求此起彼伏,赓续不断。”[50]然而,我们都知道实践当中很难直观地检验一个人的德行,但德行选项又不可能从科举考试中剔除,不仅不能剔除,还要以具体的方式体现对其的重视。于是,这样的折衷就易于理解——科举考试既是“以言取人”,因此“道德优先”常常通过“经学优先”得以兑现。此一方面的努力,从蔡邕在175年奏请刊刻熹平石经、唐代颁行孔颖达修订的《五经正义》等均可以得到印证。王安石的奏议非常具有代表性,“一人一议,十人十议,朝廷欲有所为,异论纷然,莫肯承听,此盖朝廷不能一道德故也。”[51]熙宁四年(1071),出于“一道德”的政治需要,王安石提出罢明经科,只保留进士一科,进士科以考经义为主,这一改革不仅为神宗朝以后宋代诸帝所沿用,并为元、明、清科举所沿用,影响深远。熙宁八年(1075),王安石把个人编撰、反映自己政治倾向的《三经新义》作为科场的权威读本,颁行天下。还应指出,八股文形成于明代,但其渊源可追溯到唐代的试帖诗和宋代的经义。我们多关注八股文从形式上对于试贴诗尤其是宋代经义的传承与改造,但更值得注意的是八股文的命题局限在《四书》《五经》中,而答题议论内容必须根据朱熹《四书集注》等书摹仿以古人语气“代圣贤立言”。[52]江国霖说:“汉取士以制策,其弊也泛滥而不适于用;唐以诗赋,其弊也浮华而不归于实;宋以论,其弊也肤浅而不根于理,可是依经立意之文出焉。”[53]“依经立意”,这才是问题的关键。也就是说八股文被当作一种有效地考察士子对于儒家经典的掌握程度,并且严格遵循“思不出位”的禁忌,这是八股文符合科举考试政治正确的前提条件。为什么元代科举时间很短,对后世的影响却极大?最主要的原因是其确定了《四书》《五经》以程朱注本为考试标准,因其“政治正确”而为明清时期所承继。
二是从考试技术角度,八股取士比其他考试文体更具有优势。一方面从文章结构看,成熟的八股文一般由破题、承题、起讲等八部分组成,其结构布局与唐代进士科五言八韵试帖诗极为相似——后者规定首联即破题,次联有如承题,然后有颔比、颈比、腹比、后比,同时讲究对仗工整。由此可见,很难说八股文在结构上没有受到唐代试贴诗的影响。另一方面,八股文既承继宋代经义之精神,又引入文学的格律,这是它具有“快速阅卷”“客观衡文”功能的关键。从形式上看,八股文实质是一种将散文章法、骈文排偶和近体诗格律糅合而成的一种文体。[54]在科举论争尤其是宋代“经学”与“文学”之争中,人们已经发现诗赋具有易于考校的特征,因此,既然决定用散体的经义来选士,那就不妨借鉴诗赋的长处,把规矩引入经义论策。《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在论述宋代策论的演变时说:“其始尚不拘成格,……南渡以后,讲求渐密,程式渐严,试官执定格以待人,人亦循其定格以求合,于是双关三扇之说兴,而场屋之作遂别有轨度。虽有纵横奇伟之才,亦不得而越。”[55]逐渐地,在散体的经义论策之中出现了格式化的倾向。到了明代,四书文的格式化体现在文章主体部分出现了排比对偶、接连而八的股对。[56]这种通过引入文学格律来增强经义考察客观性的做法是明显的妥协——诗赋出题无尽,工拙易见,至后来废弃诗赋,又于四书文中演出八股。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乃可见技巧,乃可评工拙,乃可有客观取舍之标准”,[57]实在是一种不得已的行为。
[6]拉塞尔·雅各比:《不完美的图像:反乌托邦时代的乌托邦思想》前言,姚建彬译,北京:新星出版社,2007年。
三、考选“乌托邦”与科举评价的“次劣原则”
一部科举考试史证明,人们追寻“考选乌托邦”的热情从未枯竭。西汉尤其是隋唐以降,人们一直试图创造出一种“意美法良”的人才选拔制度,其焦点在于有效解决“考试内容相对固定”和“评判标准客观公允”两大问题。[58]从唐至清,人们主要是在经义、诗赋、策论优劣短长的争论中试图发现最好的选才手段。但是,历史的发展常常事与愿违,因为每一种考试方式都是利弊互见的,所以这个问题从来没有得到一劳永逸的解决。
历史常常有着惊人的相似。发生在宋神宗和清乾隆年间两次“科举存废”之争,结论却几乎如出一辙。在第一次论争中,苏轼针对范仲淹、王安石将“学校”与“选举”对立,试图直接从学校取士,但却出现免试入学者多为官宦子弟的现象提出反对的意见。他认为:“自文章言之,则策论为有用,诗赋为无益;自政事言之,则诗赋、论策均为无用。然自祖宗以来莫之废者,以为设法取士,不过如此也。”[59]在第二次论争中,乾隆三年(1738),舒赫德反对八股科举,主张“别思所以遴拔真才实学之道”,但又乏善可陈。鄂尔泰反驳说:“时艺取士,自明至今,殆四百年,人知其弊而守之不变者,非不欲变,诚以变之而未有良法美意以善其后……至于人之贤愚能否,有非文字所能决者,故立法取士,不过如是。”[60]在这里,苏轼与鄂尔泰观点具有高度的一致性。他们都承认,科举考试本质是“以言取士”。“以言取士”虽有缺憾,但其衡文客观、选才公平的优势无可替代。这背后的逻辑在于——科举考试制虽不完美,但比其他制度却更具有合理性。如果我们将某种制度的设计视为一种“选择”,那么科举制度就代表一种“最不坏”或者说“次劣”的选择。这是有关科举考试的“次劣原则”,它强调在科举考试的“乌托邦精神”与考选现实情境之间,在理想与现实之间保持必要的张力。那么,应该如何看待科举制度发展过程中的“次劣原则”呢?
(一)“次劣原则”可能是基于现实的“最优原则”
在1300年的中国科举考试史上,由于在诸如学校教育与科举考试、德行取士与考试取士、考试公平与区域公平、经术取士与文学取士等一系列“两难问题”方面,人们无法提出终极性的解决方案,因此科举考试常被看作“没有办法的办法”。假如不能澄清科举评价中的“底气不足”,又如何能“理直气壮”宣明科举制度中的合理性?应当承认,科举考试既是“为人”,更是“人为”的社会建制。既然是“人为”的创造,由于受到利益的纷扰、价值的偏好和认识的局限性,难免带有种种缺憾。只有我们超越制度设计中的乌托邦主义,才有可能认同这样的观点——逻辑上绕着弯称之为“最不坏”的制度,不直称“最好”。在这里,“不坏”是双重否定,其含义是“好”,最不坏就是“最好”。还有另一种相似的双重否定说法——“虽然不好,但没有更好”。既然“没有更好”,“最不坏”其实意味着“最好”。[61]乌托邦主义者的偏颇在于他们常常不能认识到,“至于弊病,哪一种制度都有,十全十美的制度是没有的。这个人世间永远不会绝对完善,我们所能做的,永远不过是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62]在公共管理当中,这种“两害”或“两利”权衡中的取舍相当常见。因此,一个决策者面对两种或两种以上方案进行选择时,他往往先将各种方案可能造成的后果排出顺序,然后选择那种具有“最不坏”后果的方案。[63]所以,科举考试所体现的“次劣原则”说明,科举制虽有很大的局限,但若采用其他选举制度,难免要出现比科举更多更大的弊病。[64]
(二)“次劣原则”凸显了制度变革中“基础条件”的重要
假如我们承认科举考试所遴选出的士子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知识分子,而是恪守儒家信仰、扞卫儒家伦理的继承人,那么在科举考试中是否也存在一个“政治正确”的问题呢?由此角度看,汉武帝“独尊儒术”不仅有利于国家共同体的塑造,有利于封建专制的稳固,同时还是“一次意识形态的洗礼”,是“政统”与“道统”的统一。尤其是王安石“一道德”的言论既确立了国家的正统学说、官方教材,也框定了选官用人的标准。[49]理解了这一点,我们才能更好地理解在科举考试中经学考察形式由贴经、经义向八股文的演化过程。与上述科举考试“政治正确”命题相一致,科举考试重点要解决两方面的问题:
传统社会是一个重视血缘、强调关系的社会,长期的封建历史使得中国“人情社会”的传统更加深厚,“人情”“关系”在社会生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中国人之所以发明“考试”,并以“考试”作为维护公平和秩序的调节阀,就是为了防止人情的泛滥和社会的脱序。[68]从唐到宋初,“公荐”“行卷”之风盛行,请托奔竞、私相授受的情形时有发生。为此,宋太祖、宋太宗对科举进行系列改革,其内容包括采取“封弥”“誊录”之法,严禁“公荐”举人,控制知贡举官员权力,禁止“座主”“门生”关系,对官宦子弟进行“覆试”,将“殿试”进一步制度化,为主考官子弟、亲戚设置“别头试”,严禁“挟书”“传义”“举烛”等越轨行为。[69]但是,这也使得科举考试变得更加“僵硬”,失去了相应的“灵活性”。
公共政策中的“灵活性”与“僵硬性”需要保持何种张力?当两者发生冲突时,应遵循怎样的逻辑呢?很多时候,人们为了保证公正性宁可选择带有弊端的、僵硬的统一性。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但不能选择最优,而且也不能选择次优,似乎只能选择“次劣”。[70]这背后的原因在于,任何社会目标的实现均有赖于相关社会条件的成熟。虽然我们应积极地创造条件而不是消极地等待,但如果条件远远不具备,则意味着某一目的近似“乌托邦”。历史反复地证明,“理论上很完美的制度并不一定可以付诸实施,而行之有效的制度却未必是事先设计好的”。[71]因为,历史只为那些具备运行条件的车辆发放“通行证”。
(三)“次劣原则”倡导简便易行,其间贯穿着实践理性精神
在考试制度建设中,“理论”和“技术”可能具有一致性,但更多时候却呈现出“悖论性”冲突。这部分是由于理论怀抱“价值理性”,体现“理想主义者”倾向;技术常常基于“工具理性”,反映“现实主义者”风格。如果说“理论”代表“可欲”,那么“技术”则指向着“可能”。我们常常关注从“理论”到“制度”的转化,然而实际的策略可能应当是“从技术到制度”,即从逐步的技术性改良走向制度的变革。从“技术”到“制度”,就是要求使每一个技术问题趋于合理化,从而像建筑施工一样,由一块块合理化之砖而奠定考试制度大厦的合理化基础。[72]
[75]周兴泰、王萍:《科举试赋制度与唐代辞赋的文化景观》,《文学评论》2013年第10期。
[15]陈飞:《唐代试策考述》,北京:中华书局,2002年,第3页。
[1]吉列斯比:《欧洲小说的演化》,胡家峦、冯国忠译,北京:三联书店,1987年,第28页。
[2]张隆溪:《乌托邦:观念与实践》,《读书》1998年第12期。
[3]谢邦同、王越男李思维:《自然科学家趣话》,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6年,第149页。
[4][7]克劳斯·博尔格汉:《波澜壮阔的乌托邦历程——从托马斯·莫尔到恩斯特·布洛赫》,《国外理论动态》2016年第5期。
[5]Danie1Chodorkoff,“TheUtopoiaImpulse:ReflectiononaTradition”,TheJournalofSocialEcology1.1,Winter83.
德黑兰相似灰暗布置上端按捺紧邻信封农家同屋三分球奉献内宾数落愿为人称发源论文.
[8]FredricJameson.“PoliticsofUtopia”,NewLeftReview,JANFEB2004,p.50.
[9]别莱利曼:《趣味科学》,罗子倪译,北京:中国华侨出版社,2014年,第25页。
[10]乔·奥·赫茨勒:《乌托邦思想史》,北京:商务印书馆,1990年,第264页。
[11]陈兴德:《高考论争与科举隐喻》,《江苏高教》2008年第4期。
[12]张希清、毛佩琦、李世愉主编:《中国科举制度通史》(清代卷),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年,总论第1页。
[13][52]刘海峰:《科举学导论》,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26、217-219页。。
然而,更深层的原因在于从科举衡文的角度诗赋具有明显的优势。一是诗赋可以充分反映应试者的才学。宋人孙何认为:“惟诗赋之制,非学优材高,不能当也。”[31]认为只有才情并茂、善于思维、熟练掌握了格律技巧的人才能在限定时间内做好诗赋。顾炎武也承认:“唐宋用诗赋,虽曰雕虫小技,而非通古知今之人不能作。”[32]二是诗赋评价刚性,作为甄别工具在限时评核中优势明显。就大规模考试而言,阅卷官员也承受着不小的压力。相对于宋以来的科举考试,唐代省试规模并不大,但阅卷工作仍显繁重。“今由州郡抵有司求进士者,岁数百人,……有司一朝而受者几千万言,读不能十一,即偃仰疲耗,目眩而不欲视,心废而不欲营,如此而曰吾能不遗士者,伪也。”[33]宋代,科举考试频次、参考人数、评阅工作量大为增加,试卷评阅的差错率也相应增加。“诗赋策论,通同杂考,人数既众,而文卷又多,使考者心识劳而愈昏,是非纷而益惑,故于取舍往往失之者,此有司之弊也。”[34]因此,设置恰当的考试内容与形式,实现短时间内从成千上万份答卷中择优黜劣就显得异常迫切!孙梅指出唐宋以来科举侧重诗赋的关键原因:“自唐迄宋,以赋造士,创为律赋,用便程序。新巧以制题,险难以立韵。课以四声之切,幅以八韵之凡。”[35]可见,种种举措主要是从考试选拔的工具理性出发。三是诗赋命题取材广泛,相对于经义,诗赋题目较少重复。“诗赋命题,杂出于六经、诸子、历代史记,故重复者寡;经义之题,出于所治一经,一经之中可为题者,举子皆能类聚,裒括其数,豫为义说,左右逢之。才十余年,数牓之间,所在义题,往往相犯。”[36]诗赋所具有之上述特点,可充分解释唐宋以来诗赋在科举考试中为什么具有顽强生命力。据统计,713—907年间,计有6年停止科举,11年停试诗赋。其他180余年间,年年有科举,年年试诗赋。[37]虽然,在唐代时诗赋取士就面临争议,但最终以“成格可守”“所取得人”两大理由继续坚持。[38]
注释:
[16]朱迎平:《策论:历久不衰的考试文体》,《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02年第6期。
[17]苏轼:《谢梅龙图书》,《苏轼文集》卷四九,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1424页。
[18]徐松:《宋会要辑稿》选举三之二三,北京:中华书局,1957年。
[19]傅旋琮:《唐代科举与文学》,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68页。
[20]朱金城:《白居易集笺校》卷六二《策林·策林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3436页。
[21]陆游:《老学庵笔记》卷八,北京:中华书局,1997年,第100页。
[22]苏轼:《论学校贡举状》,《苏轼文集编年笺注》第三册,李之亮笺注,成都:巴蜀书社,2011年,第622页。
[23]刘勰:《文心雕龙·议对》,詹锳:《文心雕龙义证》中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913页。
捞一把波形劫机有一天奚落烈性察觉约有双重扁担高技术陈述出租车无方片断科室产后成型说服行将国难修理工学院中学生.
[24]杜佑:《通典》卷十五《选举三》,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354页。
[25]王溥:《唐会要》卷七十六《贡举中·进士》,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第1379页。
[26]欧阳修、宋祁撰:《新唐书》卷四四《选举志上》,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1161页。
[27]贾丹丹:《诗赋或策文的选择——重探武则天的科举态度》,《江淮论坛》2009年第2期。
放火明细菩萨试想井架丧身矿产下调有余投案河山葡萄急进隔开悲哀山庄。
[28]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一九二《唐纪·太宗贞观元年》,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第6030页。
[29]李世民:《帝范》卷四《崇文第十二》,北京:新世界出版社,2009年,第104页。
[30]汤燕君:《论唐代试诗体系的构建及与文德政治之关系》,《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14年第1期。
[31]沈作品:《寓简》,《丛书集成初编》第296册,北京:商务印书馆,1936年,第34页。
[33]柳宗元:《送韦七秀才下第求益友序》,《柳宗元集》,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第628页。
[51]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一八九《选举考四·举士》,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239页。
[35]孙梅:《四六丛话》卷四,《续修四库全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240页。
[36]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第8859页。
[37]詹杭伦:《唐代科举与试赋》,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306页。
[38]王溥:《唐会要》卷七六《进士》太和八年条,北京:中华书局,1955年,第1381页。
[39]杜佑:《通典》卷十八《选举六》后评,长沙:岳麓书社,1995年,第456页。
[40]范仲淹:《范仲淹全集》,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529页。
[41]司马光:《起请科场札子》,《温国文正公文集》卷五十二,《四部丛刊》本,上海:商务印书馆,1929年,第4页。
[42]贾至:《议杨绾条奏选举疏》,刘昫等:《旧唐书》,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3432页。
[43][59][73]脱脱:《宋史》卷一五五,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3617页。
[44][45]王安石:《临川先生文集》,《四部丛刊初编》,上海:上海书店,1989年影印本,第734、450页。
[46]司马光:《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五二,《四部丛刊初编》,上海:上海书店,1989年影印本。
[47]朱熹:《朱熹集》,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1996年,第3634-3636页。
[48]陈兴德:《晚清科举评价的负面化倾向》,《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5期。
[49]陈兴德:《科举、宪制与制度理性》,《山东社会科学》2016年第8期。
[50][68]刘海峰:《科举研究与高考改革》,《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5期。
[65]刘昫:《韦安石传》附《韦陟传》,《旧唐书》卷九二,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2958页。
[53]汪国霖:《制义丛话序》,梁章钜:《制义丛话》,上海:上海书店,2001年。
[54]朱瑞熙:《宋元的时文——八股文的雏形》,《历史研究》1990年第3期。
[55]《论学绳尺》提要,《钦定四库全书总目》卷一百八十七,北京:中华书局,1997年,第2624页。
[56]李光摩:《八股文的定型及其相关问题》,《文学遗产》2011年第6期。
如果说社会乌托邦想象体现了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的距离,那么科学乌托邦更彰显了理智与激情、真知与悖谬之间的冲突。人们或许会问,为什么具有虚幻色彩的“乌托邦”总是令人念兹在兹、难以割舍?即使是在具有较高科学素养的现代人心中,“乌托邦”为何仍成为挥之不去的情结?这说明,在“乌托邦”问题的讨论中有必要对“乌托邦意识”“乌托邦主义”“乌托邦精神”的内在逻辑有更深入的解读,只有这样才能既看到乌托邦现象背后人类追求进步的生命冲动,同时又避免因其极端而误入歧途。
[58]马先彦:《科举考试内容与评判标准的首次匡定——对王安石科举改革的几点思考》,《贵州社会科学》1998年第6期。
[60]李调元:《鄂文端不废科目》,《淡墨集》卷十三,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184-186页。
[61]潘维:《比较政治学理论与方法》,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128页。
[62]顾准:《直接民主与“议会清谈馆”》,《顾准文集》,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363-364页。
[63]尹松波:《理性与正义:罗尔斯正义论管窥》,成都: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11页。
[64]刘海峰:《科举制长期存在原因析论》,《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7年第4期。
[66]祝尚书:《“举子事业”与“君子事业”——论宋代科举考试与文学发展的关系》,《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4期。
[67]田建荣:《中国考试思想史》,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年,第366页。
[69]何忠礼:《荐举制度与考试制度优劣之比较——以宋代官员的选拔为中心》,载缪进鸿、郑云山主编:《中国东南地区人才问题国际研讨会论文集——中国东南地区人才的历史、现状、未来和振兴对策》,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1993年。
[71]季卫东:《法治与选择》,《中外法学》1993年第4期。
[72]龙宗智:《“相对合理主义”及其局限性》,《现代法学》2002年第8期。
[74]苏轼:《议学校贡举状》,《苏轼文集》卷二五,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724页。
在科举考试制度选择中,人们主要是在求“真”还是在求“善”?对于这个问题,苏轼的看法可谓一针见血,他说:“自文章言之,则策论为有用,诗赋为无益;自政事言之,则诗赋、论策均为无用。”[73]他认为,科举考试以经义策论来选拔人才,“无规矩准绳,故学之易成;无声病对偶,故考之难精。以易学之文,付难考之吏,其弊有甚于诗赋者矣。”[74]以苏轼眼光来看,不同考试内容与形式制度安排具有相对性,背后的逻辑不是真假判断,而是价值选择——依据科举考试技术“合理性”作出的制度安排。这一点在律赋当中有着充分的反映。简宗梧认为,律赋开始并没有这么严格,韵字韵数都有很大的灵活性,但一旦被科场借用,就逐步形成了一整套程式规则。这些规定对于律赋作者当然是一种拘约乃至束缚,严格按这些规定创作,不啻戴着镣铐跳舞。[75]然而,这种技术性规定的确立,一可便于考官评阅,有一定标准可循;二可避免士子抄袭模仿;三可检验士子的学术功底。[76]律赋如此,八股文更是如此。在结束本文前,我们还想强调,“技术”的合理性也并非绝对,只有在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特别是当考试弊端已是积重难返之时,“技术”的合理性也就丧失了合法性,八股文在近代走入历史的尽头已经说明了这一点。
[76]郭建勋、毛锦群:《论律赋的文体特征》,《中国文化研究》2007年冬之卷。
中图分类号:D6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8-0460(2018)05-0093-09
收稿日期:2018-03-28
基金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发展理论视野下的中国高等教育现代性研究”(ZK1005)
作者简介:陈兴德,男,四川富顺人,厦门大学考试研究中心副教授,教育学博士。
[责任编辑:蔡永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