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觅柔皱了皱眉头,总不能全都麻烦大二的学姐吧。毕竟人家也都是柔柔弱弱的小姑娘。她索性咬咬牙,抬着酸胀,疼痛的大腿,满脸疲惫地爬上了台阶。
谁料那阶转弯处的第一级台阶,不知刚刚被谁喝剩的矿泉水瓶子洒了一地的清水,她抱着箱子妨碍了视线,没有看见。刚一踩上去便脚一滑,直直地向前摔了过去。
就在她以为自己入学第一天就要在众目睽睽之下摔了个狗吃屎的时候,一双白皙修长的手掌突然扶住了她向前倾倒的身体,顺其自然地一把接过了她手中的大箱子捧在了自己的怀里。
顾觅柔被这一连串的动作弄得有些发懵,她足足愣神了好几分钟之后,才听到一个低沉动听的声音试探性地说道,“同学?”
她晃了晃脑袋,这才注意到刚才那个帮助自己的好心男生。
只这一眼,便让她从此深深地陷入了傅红尘的眼眸中,再也抽不出身来。
傅红尘抱着怀中的箱子,抽不出手来唤回她的思绪,只好滑稽地晃了晃身子,又一次礼貌地问道,“同学,你是几楼的?”
“啊?七…七楼。”向来口才极佳,打架从来没有输过的顾觅柔,竟然在那一刻紧张地结巴了起来。
“我送你上去吧。”他微微一笑,干净利落,露出了两颗可爱的小虎牙。
顾觅柔不禁看的呆了,也没听到他在说些什么,只是傻傻地点了点头,花痴地跟在他的身后走上了楼梯。一路上都理不清自己的思绪,只觉得自己的心里突然有一颗小小的种子,正在悄然地生根发芽。
从此以后啊,少女的心事开了花,只愿每个清晨傍晚都有他。
年少的心事,向来简单明了,喜欢就是喜欢,心动就是心动。
因为中意你,所以愿意让你做我的人。
从那以后,顾觅柔多年积攒下来的软磨硬泡,撒娇勾引的本领,全部都用到了傅红尘的身上。
而傅红尘的家境贫寒,能考得上B大也是如同叶寒安一样,都是从小优秀到大的别人家的孩子。自然在性格上中规中矩,朴实淡然。
他第一次见到顾觅柔这么活泼开朗,热情似火的姑娘。冷不丁地被她两天一送花,三天一表白的热烈追求弄得全校学生人尽皆知。顿时就开始变得反感起来。所以在顾觅柔每一次有意制造地“偶然邂逅”地追击下,他都会故意地选择逃避。
即使擦肩而过也不愿意主动和她说一句话,这让战无不胜,阅尽世间美男的顾觅柔一下子有些挫败感。本来有可能只是两天新鲜感的性子,可是这样一来,直接就愈战愈勇,下定决心一定要将这个傲娇的男人搞到手。
索性追求的频率越加频繁了些,从之前没两天的一只玫瑰花,直接变成了每天一只。而且是亲自交到他的手中。
况且也不顾傅红尘愿不愿意,自己直接做好了决定,不管前一天的课程有多满自己睡的有多么的晚,都会像打了鸡血一样。清晨五点钟准时起床,去食堂给傅红尘买好早餐,然后在天还蒙蒙亮的时候,便摸着黑自己跑到他的宿舍楼下,一直等到他出来上课,然后亲手交到他的手中再离开。
三个月的时间,一天一种,从不重样儿。一百天的时间,无有多么重要的事情,都会准备好早餐,风雨无阻的送到傅红尘的手中。
B大的所有人,大到校长辅导员,小到学校的清洁工和看门大爷,没有人不知道这个姑娘对傅红尘一腔情愿执着固执地喜欢。
而傅红尘,不仅人长的好看,学习成绩优异,各项技能通通都会,简直就是生了一副所有女生梦中的白马王子的模样。
所以,自然从小到大一直担当着学霸和校草的双重角色,喜欢他的女孩子自然也不在少数。可是他偏偏好像对女生并不感兴趣一样,不仅别人送的东西全部都拒收,就连一沓一沓的粉红色的情书全都原封不动的退回到写信人手中,从不打开看一眼。
可是即使这样,喜欢他的女生依然前仆后继,从不放弃。
但是傅红尘从来不为所动,一心只顾着学习,认真读书,热爱篮球,闲暇时间用来丰富自己的业余生活。却唯独从来不会对女人心动。
当然,那是他遇到顾觅柔之前的生活。
在认识她以后,他的整个生活都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