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筠柒的头发还有点湿漉漉的感觉,但是已经不滴水了。她没有打算用吹风,换了身比较宽松的衣服,穿了双限量版球鞋,背着吉他就出门了。
顾筠柒本来就瘦,宽松的衣服让他有种嘻哈少女的感觉。顾筠柒按着手机导航走,无奈的自言自语道:“渊江的变化还真是大啊,要不是还有点印象恐怕今晚真要迷路。”
顾筠柒要去一个酒吧,那是她高中的时候经常去的地方,倒不是说在那里瞎混,她是在那里驻唱。
到了,这个时候酒吧挺多人的。
顾筠柒背着一个吉他特别引人注目,顾筠柒找到一个服务生,让他带着去见老板娘。
老板娘是一个挺胖的中年女人,跟人离婚了,自己带着两个孩子,拿着钱开了个酒吧还挺赚钱。
老板娘初见顾筠柒的时候,是同学举办生日会,吃完饭也不知道抽了什么风就推推搡搡去了酒吧。
那个朋友顾筠柒跟她的交情挺好的,非常给面子的去唱了首歌。就被老板娘这个火眼金睛给发现了,长的好,会唱歌。
当时酒吧也就刚起步,老板娘正愁没有乐队呢,有也不一定请的起。就去请顾筠柒,得知顾筠柒还会其他乐器又把价格往上提。
当时顾筠柒觉得有点意思,就答应了。每次郁闷了,无聊了,生气了,就到这里来发泄。
酒吧是正经酒吧,渊江里顾筠柒的几个朋友知道顾筠柒来驻唱后,来了几次都是包场,动静闹的挺大。酒吧也慢慢的火起来了。
“还记得我吗?老板娘。”顾筠柒笑着跟老板娘打招呼。
记忆中的她并没有变太多,还是胖胖的,估计是这几年生意好,脸上的皱纹也没有多少,一脸富贵相。
“你是……?小顾!”她想了一下,突然想了起来。“你竟然还记得这个地方,我都以为你不会来了。”
老板娘很兴奋,她现在所拥有的一大半是顾筠柒带来的,把顾筠柒说成她的恩人也不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