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经济学语言解释会更为明晰:任何一个市场,一旦缺乏竞争就必然缺乏效率;在市场中,无论买方还是卖方,一旦形成垄断,日子就会过得非常舒服。帝王与诸侯,就是垄断与竞争的关系,帝王要想“千秋万代、一统江湖”,就必须消灭所有竞争势力。
皇帝一定要消灭诸侯,无论是同姓王还是异姓王。
刘恒成为皇帝时,情况更不乐观,全国改设五十七个郡,四十二个郡在诸侯手中。
和自己的父亲刘邦一样,他只有十五个郡;不同的是,刘恒这十五个郡的面积更小。
要想让诸侯听从命令,必须先有强势的经济,有了强势的经济才有可能征服诸侯。
结果,在经济建设上,汉文帝遇到了诸侯的强势挑战。
刘恒登基后两年(公元前178年),帝国小农的租税从刘邦、吕后时代的“十五税一”降低到“三十税一”,即个人所得税降低为3.33%;十年之后,刘恒下令帝国十年之内免征“农业税”,“口赋”(人头税)也从一百二十钱降低到四十钱。有人估算,这个时代全体国人的整体税负降低到2%以下。在中国封建王朝历史上,这是一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低税收环境。
现在,让我们回过头来看一下同姓王的诸侯国。
很多人以为,“王爷”可以在自己地盘上收税、无偿征发劳役、训练军队,这些“王爷”肯定是为所欲为、欺男霸女、鱼肉乡里、无恶不作……
世界永远是有规则的,上述“王爷”的形象不过是某些人自己的臆想世界,纯属妄自臆测,跟汉代真实的同姓王没有一毛关系。皇帝就差在脸上写上“削藩”二字了,同姓王稍有不慎就会被治罪,要想对抗皇权,要想自己子孙继续封王,必须有对抗皇权的经济实力。
况且,皇帝在自己地盘上大搞各种“减税、劝农”运动,连刘恒都亲自跑到地里种庄稼,诸侯如果落了下风,那皇帝干脆也不用“削藩”了,过几年,诸侯自己投诚得了。
出于“削藩”的危机感,更出于获得优势经济的动机,诸侯对振兴封国经济的渴盼远甚于皇帝刘恒,很多成绩也是汉郡所无。
《汉书》这样记载诸侯国当时的风气:刘恒登基后,诸侯国信奉治国之道在于清净无为,认为农人不被打扰自然就能安心耕作,很多诸侯都不再对农人收取钱粮,以博得国人支持。以吴国的刘濞为例,由于吴国境内没有农业税收,吴王刘濞才不得不靠煮盐、铸钱过活。可以说,在很大程度上,刘恒是在诸侯压力下才取消了汉郡内的农业税,此前,齐国、吴国、楚国均已无农业税。
皇帝和诸侯都不对农人收税,帝国财政靠什么运转,又靠什么维持自身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