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笠隔着竹帘笑到:“老早就想单独驾一下马车,以前每次出去都是跟张叔一块儿,我都是副手,他从不让人碰他的宝贝马儿,说是抽鞭子也只有他才可以。”
阿笠口中的张叔是落阳山庄的马夫,是个热爱马儿的人,除了细细照料他们家里的马匹外,据说连吃住都在马厩跟那些畜生在一起。陆千尘很容易想到那个画面。
“好了,按之前说的,直接去那里吧!”
“好嘞!”
阿笠手里的鞭子一挥,传来一阵抽响,这辆中上等的马车就飞跑起来。
它穿过宽阔的街道,朝着鱼落江边飞驰,路上的行人见了都纷纷躲开,以为里面的人是什么名门望族正要急着出门儿办事情。
那个驱车的少年意气风发,浑身都
陆千尘乘坐的马车一路畅通无阻的来到了鱼落江边的一个无字牌坊,牌坊后面是一条由河沙江石混合铺就的道路,除此之外,别无他物。此路之宽度刚好可容个身材魁梧健壮的男子并行而过,一直延伸至潮州。
陆千尘命阿笠在牌坊外面停了下来,他细细的观察了一路,我拿过来的行人,没有一个通过牌坊去往兰宫的,及时只是在那条道路上停留,也无一人。
他坐在马车里,想了一番,掀开车上的竹帘,随意喊住了一个经过路人,那人想是不曾料到这么一个乘坐华丽车马的公子哥儿会叫住自己,先是吃了一惊,然后欣然的尽己之力回答了他的疑惑。
“这位侠士,在下初来乍到,在这街道上行车了几周,正要想寻得一个歇脚处,见对面洲子之上那座楼阁甚是有气魄,却不见人前往,想问那出是否已经客满,所以无人前去?”陆千尘彬彬有礼的问道。
那个被他叫住的人,一身行走江湖的打扮,浑身上下却无一防身之物,看来只是个有点武力的江湖中人,不过他言语豁达,倒是有一番侠义之气。
“你所说的那里,是潮州上的兰宫,也叫流芳殿。是这落江城中南北两岸最是高耸的亭台楼阁,不过,那里可不是什么打尖住宿的地方。你若要寻一处好的落脚处,不如去金月楼。就在离这江岸不带两公里的地方。”
“哦?那倒是有些可惜!”陆千车故作失望,连连叹息道:“我本想,找一处绝佳的位置,好观赏这落江城的‘夜阑’一景......”
那人见他一副失望的样子,有些不忍,但那流芳殿却实在不是常人随便可以进入的地方,便好心的说道:“既然你想观赏‘夜阑’,那就知道,它的来处便是这流芳殿,哪有跑到人家家里去的道理?换个地方不就好了,看你这很打扮,也是富家子弟,不缺银两。何不去金月楼试试,那虽比不上流芳殿的高,装饰品格可是一流。”
”我们公子当然不是不知道你说的这些,只是,因为早就听说施展这‘夜阑’的人,慕名而来,自然是要去拜访的了!”阿笠在一旁插嘴道。
陆千尘心里不禁暗自发笑,这阿笠倒是挺上道的,自己明明没有跟他讲过这些。
“那更是万万不可!”那位侠士连连摆手道:“这流芳殿每年施展‘夜阑’,听闻只是应了落江城主的要求,那里面的那位宫主可不是好惹的!在奉劝你还是不要自讨没趣,小心啊,丢了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