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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腾达老头(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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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可吃不了这种动物,因为这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全球易危物种。

可惜,在老猎人腾达眼中,它就是他的猎物而已。

直播间的观众有很多圣母,纷纷献言,希望林书豪能说服老头,把白天鹅给放了。

对于这种行为,林书豪表示无能为力。

别说他跟对方只是一面之缘,如此交浅言深的话,他可没有这个脸皮说。

何况,他也想尝一尝白天鹅的味道。

只是,没等他开口,便看到腾达老头把白天鹅身上的套子取下来,然后从身上拿了不知什么东西,在白天鹅身上抹了抹,就把它放飞了。

林书豪诧异不已,连忙问为什么。

腾达老头解释了,说每年都会猎到这愚蠢的候鸟,他不喜欢这种鸟。

同时,他还说了,他打猎只是兴趣而已,猎物不在多少,在于开心。

一番话,让林书豪汗颜不已,尤其是他刚才居然还有吃白天鹅的念头。

简直罪不可赦。

不过,按理说白天鹅应该很聪明才对,怎么会被老头套中呢?

腾达老头满脸不屑和鄙夷,白天鹅是候鸟,每年都要从北极迁徙到南方过冬,半路上总会停留,饿极的时候,就算是诱饵也得吃。

林书豪把话翻译给观众,大家顿时都喊起了六六六。

想不到这个满族老头那么叼,也让大家了解到,传说中的白天鹅也有这样的一面。

只不过,大家对林书豪一口流利的满语更加感兴趣。

通古斯语即通古斯语族,是世界语言分类阿尔泰语系下的一个分支,而满语则是通古斯语族的一个分支。

在整个世界,使用通古斯语的人群已经不足四十万人口,可想而知林书豪能说一口流利的满语,有多么令人惊奇了。

林书豪没有解释,毕竟他是花了不少属性点才把满语升级到LV8的。

多懂一门外语,其实也就是那样,没什么值得好炫耀的。

接着,老头把他的猎物都绑在马屁股后面,然后带着林书豪前往他家。

走了一个多小时,终于来到了一处幽静的小山谷。

远远望去,有几户人家,炊烟袅袅,一片祥和宁静,很有世外桃源的感觉。

腾达一家子十分热情好客,尤其是林书豪一口流利纯正的满语腔,让他们觉得十分亲近。

房子外面看着一般,是石头加木板建造的,看样子就很粗糙。

而腾达却十分骄傲,说这些房子就是他亲手建造的。

看他脸上能夹死苍蝇的褶子,满满的成就感,林书豪适时送上了吹捧和赞美。

老头很开心,要杀牛款待林书豪。

在他家的后院,有一个小型牧场,里面有给牛羊建造的房舍。

一头老牛被迁到外面的小树林,腾达说,他们一般都在这里杀牛,以表示对牛的尊重。

这是他们特有的方式。

一刀封喉,迅速放干牛身上的血液。

杀死牛之后,必须在半个小时之内把牛皮剥掉,同时进行肢解,否则零下几十度的气温,牛很快就变成石头一样僵硬,刀子都下不去。

腾达老头才五六岁的玄孙女,长得很可爱,白白净净的,也拿着毛巾在一旁帮忙。

林书豪也没有干坐着,帮忙把牛皮剥了下来。

他的刀工很厉害,没有炫技,却在最短时间内完成了任务,让腾达一家瞠目结舌。

就算腾达这个老猎人,在年轻的时候,也没有这样厉害的刀工啊。

老头的几个儿子看向林书豪的眼神充满了敬畏,旋即他们也就释然了。

毕竟前面林书豪就说过,他可是一个人在深山里面生存了一个星期。

刚开始的时候不信,现在看到林书豪的刀工,他们倒是信了。

蛮族人都这样,或者说大部分人吧,只有你表现得足够强大,才能赢得他人的尊重。

晚饭是牛肉大杂烩,他们这边最好的美食,有看起来黑乎乎的血肠、牛肉汤等等

血肠听说是牛血、牛内脏等等剁碎灌在大肠里面,然后丢在锅里面,跟牛腿等一起煮。

听腾达说,这是他们最喜欢吃的食物。

看老头玄孙女眼神渴望地盯着血肠,林书豪也有些好奇了。

切了一片来吃,他差点没吐掉,因为有一股子怪味。

这可能就是很多人吃香菜时的感觉吧,喜欢的人爱到极致,讨厌的人吃过一次,就再也不会尝试了。

第一口都难以下咽,更别说尝试第二次了。

因此这种美味,林书豪都让给了他们,自己则是吃起了牛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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