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终于卸下了这厚重的枷锁,逃脱了这个困了他八年之久的囚笼。
他终于可以不要过那种违心的生活,终于可以不用接待那些令他作呕的恩客!
他会永远,永远记住这一天的!
他还有一件事要做,让一个叫花子帮他带句话给包子铺的姑娘,他对那姑娘有种特殊的情愫在里面,
大概是因为她是唯一一个不歧视他,觉得他以色侍人,拿他当朋友的人吧!
在之后,他见识到了一个积极向上,身上有光,善良,勇敢的张箬筠,他也一度被她身上的品质给深深吸引,虽然她已经成亲,但是也丝毫不影响他对她的欣赏。
所以后来他受她的影响学了医,经常去向她讨教医学相关的问题和知识。
来到邺京后,她住进了毓王府,他与她的相见更是没影了,后来,为了能见到她,他经常去王府帮忙打理药园。
虽然他一度告诉自己,她有家庭了,不能给她的感情带去困扰,不要去打扰她,要保持距离!
然而,误会还是发生了,之后一段时间,他去毓王府,很敏感的感觉到气氛变了,从下人的交谈中他很快找到了症结所在。
他决定将那天发生的事情如实相告,并归还了当时她为了帮他吹眼睛里的灰尘,而外借的帕子。
毓王听了也没说什么,兀自走了。
事情解决之后,常风遇到了一个人,是一个和他差不多遭遇的女子,同样的都是身不由己,努力的活着的人——顾璇。
在医馆的偶然撞上,是他与她的初遇,那天,他因有点小风寒而跑到医馆去抓药,抓好药出来,却和急匆匆往里走的她相撞了。
他抓的药撒了一地,更是将有些发热乏力的他撞倒在地。
“不好意思哈,公子,走得太急,没看清。”她将他扶起,把药包拾起来递给他,“公子,你没事吧,要不到医馆里瞧瞧!”她低着头,连声道歉。
这声音如出谷黄鹂般的悦耳动听,他一下子怔住了,
“公子,公子,你没事吧?”她的手放在他眼前晃了晃。
“啊,我没事,但是姑娘你,日后走路可得仔细着点!”
他的目光猛的对上她,吓得她唰的一下脸红了。
“我,我…我还有事,先进去了!”她结巴的说。
“好的。”他一时有些新奇,为何突然就结巴了,还有这姑娘好容易害羞哟。
第二次相遇是在毓王府后门,那时他正要从后门出去,正巧碰到她从外面进来。
只见她鬼鬼祟祟的偷偷溜进来,见四下无人,又挺直腰板若无其事的走。
他觉得她刚刚的行为有点可爱,不由出声,“姑娘,又见面了,原来你是毓王府的人呀!”
“你是??”她皱着眉,似乎在努力搜寻着记忆是否见过他,
“是我呀,上次在医馆那个”他提醒道。
“哦,是你呀,公子,上次真对不住,”顾璇想起来他就是上次自己撞倒的那人,心里嘀咕着:这人看着也并不瘦弱,怎么这么一撞就倒,还真是弱不经风呀!
难不成他上门来讨医药费的,于是面上愈显尴尬,讪讪地笑着。
见他也不说话,于是自己就找话题,“你和王爷是熟识?”
顾璇怕他跟王爷告状,所以有点紧张,交握的双手此时都已经出了汗。
“我与王爷并不相熟,此次是来王府帮忙的,如今已近午时,现下要回去了!”他回答。
“帮忙?王府最近有什么事要帮忙的吗?”
“是帮王妃打理药园啦!”
本来他不是话多之人,但是遇到她总忍不住想跟她说说话。而顾璇也是如此。
“既是要回去了,我就不留你了,那公子慢走,”顾璇垂下脸走了两步。
“好,以后我会常来王府帮忙的。对了,敢问姑娘芳名??”他道。
“那公子尊姓大名??”
“我叫常风,常有清风伴明月的常风!”
“既然日后迟早会碰到,那我的名字便留在下次见面时再说吧!”
“说的也是!在下告辞。”他笑了。
在他离开之后,顾璇看着他远去的背影微微出神,待回过神来她又按住自己心口,刚刚心跳好快。
他和她见面的次数渐渐多了起来,她果真在第三次相见时告诉了他自己的名字:“常风公子,小女子名叫顾璇,北斗璇魁的那个璇,小女子这厢有礼了。”
他把名字放嘴里咀嚼了几遍。“顾璇。顾璇。好美的名字。在下这厢有礼了。”他朝她躬身施礼,脸上满是互通名字的喜色。
在之后,两人日渐熟络了起来。两人一见如故,相见恨晚,他们相处很融洽,每天谈天说地,从生活琐事再到趣事奇谈,从所见所闻再到对人生的规划。
“常风公子,你懂得真多,不仅识药理医理,还懂乐理,关键是人还这么好,若是日后有哪个女子嫁了你,肯定很幸福。”他听到她说。
他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说,“那顾璇姑娘你真的这么想?你是不是也有点喜欢我?”末了,他觉得自己的言语有些轻浮浪荡了,尴尬的摸了摸鼻子。
“开个玩笑,顾璇姑娘你别介意。”他又补充道。
顾璇听完,有点失望,语气有点恹恹的“哦”了一声。
“我想起我还有事,先走了。”她逐渐湿了眼眶,低着头。
顿了顿,“真的只是玩笑吗?,但是我可以直白的告诉你,我句句出自肺腑之言,常风公子,我对你很有好感。”
顾璇想了半天,最终决定还是说出来。她一直都很大胆,可能会在他人看来她没有女子的矜持,但是她的从小到大的经历都告诉她,想得到就要学会去争取。
他听后,面上一白,“顾璇姑娘,你很好,是我配不上你。”
……
顾璇听了,心凉了半截。
他落荒而逃,两人最后不欢而散。
而他之后就有意躲着她,也不去王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