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放在国营饭店举办显然更不合适。思来想去,最后还是决定将地点定在方明县城的家中。
回想起这些事情,方明也是一脸的无奈。
不过今天前来参加婚宴的都是家里人和关系十分亲密要好的朋友,所以方明还是希望能够把菜肴做得尽可能精致可口一些。
虽然场面比较朴素简单,没几个人参加,但宴席一定要足够奢华丰盛才行。方明希望客人们能够永远记住三哥和牧雪燕婚礼喜宴上的美妙滋味。
方明注意到妻子的脸上依旧流露出些许忧郁的神情,于是开口安慰道:
“好啦,别再想那么多了。你刚才不是说听到喜鹊叫了吗?这就预示着客人快要到了呢,咱们也得赶紧收拾准备一下啦!”
“唉……”妻子轻轻叹了口气,“你看看我只是一个女儿,结婚的时候还摆了那么多桌酒席呢。
可三哥这次却这么低调,一声不吭地就把婚给结了,我总感觉三哥心里多少会有些不痛快吧。”
方明拍了拍妻子的肩膀,笑着安慰道:“这你可就说错啦,三哥现在可是对牧警官言听计从。
牧警官的话对于三哥来说简直就是圣旨,他绝对不敢有丝毫的违背哦。”语气中带着几分调侃和肯定。
“这我知道。”罗晓芸苦笑一声,“不过人家牧警官是大学生,脑子好使,看问题办事情都比三哥强。”
“看看,你也承认牧警官办事是对的,那就不要再纠结大办婚宴这件事了。”方明在妻子的手背上吻了一口道。
“哎,只能这样了。好吧方明,我们赶快洗漱,准备迎接客人吧!”
今天的日子是方明和罗晓泉选的。虽然不是什么农历的三六九,但也不错。
一月二十六号,农历的腊月十五。最关键的是今天星期天,宾客多在城里上班,完全能脱开身。
其实今天并没什么主宾之分,除过两家亲家,还有方明父母以及公安局王子洋局长在一桌谈笑完,其他人又是来做客的,又是来跑堂的,真正是新事新办了。
最活跃的应该王艳和丁蕊了。丁蕊喜欢热闹,总想端个盘子,尝个大虾什么的。
但今天两位女士频频被王奇和铁军挡住,不让进厨房帮忙。很显然,都在保护爱人肚子里的宝宝。
新郎倌罗晓泉今天身着一套去年方明赠送的的确良军装,头戴一顶的确良军帽,英姿飒爽,气宇轩昂。
这身行头或许称得上是那个时代最为时尚的装扮。
早上,罗晓泉蹬着妹妹的自行车前去迎接牧雪燕。这时,牧雪燕正在试穿罗晓泉送的嫁衣。
这套嫁妆实则是方明在空间里精挑细选,特意为三哥准备的,一水儿的魔都货。
这会的牧雪燕,红色的呢料短大衣鲜艳夺目,内搭一件高领明黄羊毛衫,下身则是一条红色灯芯绒裤子,脚蹬一双精巧的红色皮鞋。
目睹眼前一袭红衣的美丽新娘,罗晓泉不由自主地傻笑起来:“平常很少见你穿便装,穿上便装更迷人!”
“真的?”听到新郎倌的赞美,牧雪燕心里甜甜的。
不过,对着镜子反复端详,牧雪燕始终觉得有些不自在。
毕竟她早已习惯了一身警服,突然间这样盛装打扮,一时之间确实难以适应。
算了算了,晓峰,这衣服实在是太花哨了,我真的没办法穿出门去啊,还是穿我那身警服自在些!”
牧雪燕小心翼翼地向身旁的新郎倌询问着他的看法。
罗晓峰劝说道:“爹给咱们举办婚礼你不让,毕竟是个大喜事,你不能连新娘子衣服也不穿吧!”
牧雪燕心中着实有些顾虑,她生怕自己的坚持会伤害到罗晓泉的一片心意,最终还是无奈地做出了让步:
“好吧!那就听我家掌柜的吧!不过,我还是得把警服带上,等会儿到了你家,我只穿一小会儿,然后再换回我的警服。”
“那也行,只要能穿一会儿就行!”罗晓泉心里想着,对着新娘子点了点头。
当牧雪燕身着一袭鲜艳的红衣出现在众人面前时,标致的美丽瞬间还是惊艳了所有家人和亲朋。
平日里,大家看惯了大街上的蓝色或者灰色,审美早已疲劳。今天突然见到如此艳丽动人的装扮,又是这么漂亮的长相,不禁给人带来一种超凡脱俗之感。
一时间,整个大院都弥漫着“啧啧”的惊叹和赞美之声。
婚礼由王奇主持。虽然罗晓泉已调离机械厂,但毕竟离开没有几天。
因为只是家里人聚会,没有过多繁琐的程序。王奇讲了几句祝福的话后便开席了,不过四张桌子上的氛围却比一般的婚宴要热烈的多。
新郎新娘轮桌敬酒。等敬到丁蕊这桌,牧雪燕喊罗晓芸嫂子时,丁蕊坏笑了一声。制住了牧雪燕。
“你平常总管方明叫大哥,管晓芸叫嫂子,今天得改口了。这样吧……”
丁蕊指着方明道:“你和你媳妇共同举杯对雪燕说一句话,‘祝哥哥嫂子新婚快乐’!”
方明和罗晓芸都觉得十分别扭,但人家丁蕊的话说得也没有毛病。只好端起杯来,齐声喊道:“祝哥哥嫂子新婚快乐!”
瞬间,小院笑声直冲云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