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十年来,山寨既要保守圣物的秘密,又得寻访才华横溢的读书人,两难之下一个被世俗唾弃的山贼小寨根本寻不到可靠的有才之士。
眼看三十年期限已至,余生又恰好落下山贼手中,还展露了一些小小的才华。杨柳青青召集众人,商讨之下,才决定让余生试试。
本来也没抱太多的期望,毕竟出门就能见到一个才华横溢的儒生实在太过奢望。谁知余生居然真的引发圣笔共鸣,打开了木匣,众人的眼神顿时火热起来。
杨柳青青俯下身子,轻轻的捻起墨来,整个山寨中也就她能干的了这活。
回想起老师爷垂暮之际教自己磨墨的话语。
“妮儿啊,这山寨中都是一群粗坯,读书识字你自幼也不喜欢,不过磨墨你倒是一直耐得下性子来。这也是一门源法。这个天下呢,终归是儒生的天下。假如山寨将来真的能得到有才华之人的垂青,你居于他身畔磨墨也是一种福分啊。红袖添香这种事那是一般读书人的最爱,到时你可要把握住啊。”
想起老师爷说这话的一抹微笑,杨柳青青当时听不懂,如今看了看眼前呆呆立着的年轻人,面庞微微有些发烫。心里轻轻啐了一口那个一直疼爱自己已经亡故的老头。甩甩头将这些奇怪的心思抖出去,自己是渡头山大当家,刚强坚毅的女头目,哪有空思索这些弯弯绕绕的。
两个青年男女分别站立于供桌前后,各怀着不同的心思,眼神不小心触碰到了一起,时光仿佛凝刻住一般,只留气息在空气中荡漾。
或许是余生傻傻的样子实在有些好笑,杨柳青青清脆的咳嗽了一声,打断了他的发呆,和声细语道:
“先生若准备好了,可用此笔作文。”
余生回过神来,顿时有些赧然。环顾四周,十六双渴望的目光挂在自己身上,带着丝丝迫切却又不敢上前叨扰,唯恐打乱了年轻人的心思。
收回目光,正对上杨柳青青清澈的眼神。
“诗词文章均可?”
“随先生心意便可。”
余生顿了顿心神,总算理清了当下的情况,着笔写一篇文章而已。自己虽然称不上满腹经纶,却也熟读各类诗词经典,一笔行楷也是自然流畅。
想到这里,余生已经有了腹稿。
他直起身子,抬手指着略微有些破旧的祠堂,朗声说道:
“我自幼随师父踏千山,游万水,朝饮晨露,暮宿山头。最大的奢望就是夜晚有一间草屋栖身,早起有一碗米粥果腹。此次我饿倒路旁,醒时恰好居于木屋之内,身边有慈祥的老婆婆喂我米粥。刹那间满足了我对生活的最大遐想,故此特做文章一部,纪念余婆婆的木屋。”
杨柳青青一直关注着面前的青年,她清晰的感觉到对方在谈到文章之时,散发出的那股油然而生的自信。
余生慷慨激昂的说完一番话,目光回转,恰好看到了杨柳青青的注视,他微微露齿一笑,右手扶向砚台,文质彬彬的说道:
“烦请姑娘磨墨。”
杨柳青青未做答复,只是微微垂下脑袋,拿起墨锭在砚台上轻轻的摩擦起来。不多时,一汪墨汁已经磨好,她轻轻的放下砚台,抬头看向了余生。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余生也不摆谱做作,伸手拿起木匣中的毛笔,五指执笔,沾染墨汁之后,小臂关节靠于供桌,悬腕于宣纸之上。
圣笔被提起的一刻,杨柳青青的心顿时一紧,总是云淡风轻的她手指也微微攥紧掌心,目不转睛的盯着笔头。
余生略作停顿,便下笔作文。《陋室铭》,三个大字跃然纸上,一手好飞白让围观过来的大汉们也赞叹不已,即使许多人不识字,也觉得这三个字写的比山寨过年贴的春联上的字规整多了。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随着前四句书写在宣纸上,余生手中的圣笔发出愈发灿烂的光芒,墨汁留下的痕迹也变得晶莹剔透起来。
就在余生握住圣笔,开始落字之后,就慢慢进入了一种专注的情绪中。这是他的一个小毛病,每当写毛笔字的时候,就仿佛脱离了当时的时空,眼中就只有笔下的文章,一定要等文章写成之后才能回神。
“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
“可以调素琴阅金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