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时就给青姐嘲笑你是个外强中干的家伙,连动手都不敢。
青姐笑话我看人不行,他说你可是打遍酒吧一条街凶名在外的‘洛美人’。”
洛城觉得非常不可思议“我?洛美人?我还真有这么一个外号?”
第一次见柯伟时听他说过这个,他还以为是柯伟揶揄他随口说的,没想到还真有这个外号?
“青姐说的我怎么知道,不过谁会傻到跑到你面前说你的外号啊,何况你当时凶名在外。
青姐当时还警告我让我不要惹你,说你其实过得挺不容易的,打架都是被逼的。
夸你唱歌很好听,人也踏实,还说你到她酒吧后已经很久没有遇到过这种事了。
我就越发的感觉你这人还挺有意思的,后来连着几天我都到离你较近的那个卡座上看你唱歌。
说实话你唱歌确实很好听,能让人共情。
我当时还想你在酒吧唱歌太屈才了,如果你愿意签进我们公司你一定比在酒吧发展的好。
可能是职业习惯的问题,我发现你其实长相很惊艳看过一眼就能让人记住的那种,身材也不错,可你的打扮都是在规避这些优点。
你戴黑框眼镜故意弱化脸部线条,把刘海放下来对眼睛作了一些遮挡,穿暗色系宽松的衣服,这就很耐人寻味。
我越来越感觉你是个很有意思的人,我每天都点你唱歌,希望让你能注意到我,可是你每次唱完就走,我根本就没有跟你接近的机会。
好不容易你在台上跟我有个对视,我对你示好还被你嫌弃了,我总不能像砸吉他的那个人一样在人多眼杂的酒吧里拦你吧。
我观察了你好几天,你这个人高冷,防备心很重,不爱多话,很难接近。
后来酒吧巷子那次我是犹豫了好久才想私下认识你的,没想到弄巧成拙,更让你误会加深了。
也是那天的肢体接触意外的激活了我的手环,我才终于相信那个算命先生说的话,真的有一个人能把我手上这个手环激活,这太不可思议了。
我第一次对一个人感兴趣,这个人竟然就激发了我的这个别人都看不见的手环。
偏偏就是你,我当时感觉你就是上天派来拯救我的,一点儿也不夸张。
我就下定决心无论如何也要把你签进公司,让你跟我走。
你的身上就像有磁铁一样,总能吸引我的关注,我当时并不知道那叫心动。
再后来我对你说了我手环的事,你看我就像看一个神经病一样,虽然我知道你并不相信,但你还是配合着我做这做那。
这又有什么关系呢,至少我有一个理由,把你签进公司,能让你留下来,这就够了。
后来接触多了,我发现我对你的好感你并不是毫无察觉,我才敢有所行动。
可你又好似不解风情的急于跟我划清界限,直到那天我头疼昏迷住进了医院,你把我送医院时跑掉了一只鞋都不知道。
我才确定了你也是喜欢我的,并不是我的自作多情。
所以后来我才敢明明白白的告诉你‘我喜欢你。’我愿意给你时间等你说可以的那天。”
说了这么多,林月白现在忽然能明白洛城到底顾虑什么了,不过很幸运,他等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