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被男人捡回了家,取名叫洛初阳,有了一个很温暖的家。
那时候的洛初阳什么都不会,只能怯生生的拽着江辞的衣服,瞪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
吃饭是男人手把手喂的。
虽然有些粗暴。
“不要吃勺子!怎么能这么蠢?”
“那是碗,不能啃的!”
“Angel不许咬我,我可不是吃的……”
可能因为他太笨了,先生擦了擦湿漉漉的手指,显然失去了耐心。
直接把人送进了孤儿院。
说不失落那是假的。
但洛初阳忍不住想,如果自己没那么笨,再聪明一点,是不是就不会被丢掉,是不是就会被一直看到……
洛初阳拼命的努力。
从小到大无论什么,都是第一,还是第一。
各种各样的第一,却没有惹来那个男人半分视线。
也许还是不够优秀吧,他心里想着。
就在他打算成年以后就创业的时候。
突然接到了一个天大的好消息,可以成为先生的管家。
当然要接受一些特别的“训练”,一般人是没法成为合格的管家的。
先生拿着黑色的鞭子是这么说的。
那幅高高在上的模样,不容反驳的语气,是真的很想让人拉下来呀……
那双金色的眸子悄然暗了一下。
洛初阳成了先生的私人管家,更准确的应该算是狗。
几乎所有人都知道,先生拿他是当狗逗的。
一旦微笑不够完美,或者举动不够绅士优雅,迎来的就是惩罚。
先生那葱白如玉的手,拿着黑色充满倒刺的荆棘鞭子,让洛初阳眼睛都恨不得粘在上面,
甚至怀疑,那纤细的手腕,会不会因为过于用力而被折断。
想到这里洛初阳忍不住舔了舔唇。
然后就被狠狠的惩罚。
先生每次惩罚完以后,都会做着勾勾手,让他过来,好好的摸摸头稍作安慰。
真的很像训狗……
洛初阳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
但他却甘之若饴。
尤其是先生说,让自己可以当他男朋友的时候,那种兴奋直接到达了顶点。
这是乖孩子的专属奖励。
而洛初阳一直很乖。
他买了99朵玫瑰,想送给先生。
先生喜欢玫瑰,但是要带刺的,他不喜欢软趴趴的,连刺都没有的玫瑰。
可惜的是,先生是个大骗子。
说男朋友什么的都是骗人的。
他订了个未婚妻。
玫瑰直接被先生随意打落,散了一地。
洛初阳的手也被玫瑰刺划伤,带出一串血珠。
心脏像是放在火堆里炙烤,烤到至极便一寸寸裂开……
背后更是传来密密麻麻的痒意,痒的令人发疯。
洛初阳还是觉得手上的伤口最疼。
被鞭子打的时候没那么疼,玫瑰划破皮肤的时候却意外的疼。
还真奇怪。
他有些疑惑的想着。
剧烈的疼痛袭来,让他脑海中只剩一件事:
先生是骗子,那就抓起来……永远不信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