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就在那边……”阪场论平用手指了一下大概位置,“就在吊在空中的那个女人的脚下,散落了一地。”
目暮十三:“难道不是你先杀了她以后再把钱和手持一起抢走的吗?”
“手机?”阪场论平诧异了一下,“什么手机?”
目暮十三:“就是死者的手机,我们找到了充电器,却没有找到手机。”
高木涉用手捂住嘴,在目暮十三耳朵边小说道:“难道驹井女士是用钱来当垫脚的?”
目暮十三:“可是只有五十万啊,应该不可能吧,如果是一百万的话,倒是还有可能搭成十厘米高。”
“那个……”阪场论平小心翼翼地问道,“这个也算是犯罪吗?”
“嗯?”目暮十三和高木涉没听懂他说的。
阪场论平:“就是那个……本来就是我借给她的钱啊!就算我拿走也……”
这下目暮十三听懂了,他立刻大吼道:“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罪!!以及非法入侵住宅罪!!”
[门外。
德川香奈揉了揉耳朵:“这嗓门,不用窃听器也能听见了。”
一旁相同动作的灰原哀:“谁说不是呢……”
柯南:“明明窃听器的接收装置安在我的眼镜上,收到了双重暴击的人是我,你们两个揉什么耳朵?”
“配套动作而已。”德川香奈放下手。]
“那么下一个,大个子那个叫幅中仓道的那个……你进来!”
看着进来的男人,高木涉和目暮十三讨论:“被害者的体重大约是47公斤,凶手要把她整个人吊起来的话……”
目暮十三:“他的嫌疑确实最大……”
[门外,阪场论平刚一出来,就靠着栏杆跌坐在地上。
柯南盯着他的鞋底:奇怪,鞋底为什么有胶带?]
幅中仓道:“我刚才不是说过了吗?我只是把放在玄关的原稿拿走了啊!”
目暮十三逼问:“真的是在玄关吗?”
高木涉:“我们的鉴室人员说找到了三种鞋印!”
“啊,那个……其实……”幅中仓道很快就败下阵来,“其实装了原稿的信封就胡乱丢在上吊的死者的脚下,我对然觉得不太合适,但是为了拿到原稿,还是穿着鞋进屋了……”
目暮十三:“又是在脚下?”
高木涉:“可是现在很少看见用纸来写稿件了吧?”
幅中仓道:“是啊,一开始是用电子文档的,但是最近她突然说用稿纸比较好,因为错字、漏字之类的修改,阅读起来比较吃力,所以我最近都是让助理导演把原稿输入电脑后再去看的。”
[“让助理导演输入?”德川香奈心里一闪而过一个想法,她用胳膊捣了下柯南,“喂,你说,死者她会不会……”]